打人者只要不承認沒事
如果錄口供的時候對方不承認一點辦法也沒有的,除非有1你拍了打人的視頻或者照片,2當時有旁人在場,警察會去做旁人的筆錄旁人指證了,但是你們是鄰居周圍的人他也熟悉別人不會多管,即使做了筆錄有說打了的有說沒打的,必須要一致都說他打了才有用。3你父親能做法醫鑒定出輕傷,這樣的話就算是局長也罩不住的,可以做刑事按搞。
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打了人,我建議你讓你父親盡快出院,不然用的錢是自己的,公安不會管你這樣的小事,你們打死了公安只負責收尸,起訴那些都是假的,現在公檢法很黑的,吃玩原告吃被告。如果你有不服,可以喊幾個人一棍子把他父子兩手腳打斷,他們拿你一點辦法也沒有的。社會就是這樣,如果你不服,法律武器解決不了那還有老百姓的拳頭呢。
一、如果是借故訛人行為,當中止回家,按民間糾紛調解。
二、如果是對方確實傷害了你父親,派出所借查證不了不予處理(存在枉法辦案)時,可以以辦案機關因故枉法為由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
三、民事損害賠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說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或者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被告打人,那當然是判決無罪的;如果是有證據證明被告確實打人致人輕傷,那就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可以報警,公安關受理后會調查的。證人只是證據的一種,當事人的陳述也屬于證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嚴禁刑訊逼供或者采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為處罰的根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打人后果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及以上的結果,就不構成犯罪,單純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是如果有結伴毆打他人、毆打殘障人士等,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造成了輕傷,則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造成重傷,則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致人嚴重殘疾,則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