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在房屋征收拆遷的,雖然會對被拆遷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在實際中卻不是那么簡單的,會出現各種問題糾紛,不過一般是圍繞拆遷補償、拆遷安置條件、拆遷的過渡期限等不滿意。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大興抵押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一、大興抵押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抵押房屋拆除未達成新的抵押協議,一般情況下是被拆遷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異議。對此,抵押權人應及時提起訴訟,避免債權落空。當然也有被拆遷人主動起訴,要求法院確認原抵押合同無效或撤銷原抵押合同,維護自身之合法權益。
房屋一經抵押,該房屋所有人的權利就受到限制,突出表現在處分權的限制上。按照所有權制度,所有人對房屋擁有處分權,而抵押之后,就不得變更房屋的所有權,由此影響到拆遷活動中對房屋補償安置的權益,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被拆遷人不得擅自作出處分。
抵押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二、房屋拆遷糾紛如何向法院訴訟
1、房屋拆遷糾紛解決方式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以下兩種情形。
其一,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房屋拆遷糾紛解決方式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的內容是條例第13條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都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有無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等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因為抵押房屋導致的拆遷糾紛,是按照有關擔保的法律規定執行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來進行判決。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大興抵押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