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允許體罰學生
新規定允許體罰學生
體罰分為肉體上的體罰和心理上的體罰,國家不允許教師體罰學生,但作為教師和家長,對于學生適度、適時、以不損傷學生肢體、打擊學生心理,以教育為出發點使用一些手段,不能出現以發泄私憤、打擊報復、侮辱為目的。
看什么樣的學生,有的校霸式的學生,那希望能去體罰他(她)們,這不是年幼無知的事情,個別學生天生兇殘無情,長大后更會得寸進尺,既然他已經朝著監獄的方向在前進。老師不如體罰一下,讓他們改變方向,知錯就改。
但我感覺大多數老師怕惹麻煩,只好眼睜睜看著這些流氓學生欺負弱小的學生,或許老師也貪生怕死,但他們教書的目的也是掙那一份工資。
如果體罰校霸式的學生,那這樣的老師以后肯定也是個人物,但這樣的老師很少,希望多幾個這樣的老師。
答:作為一位人民教師教書育人是教帥的職責。體罰學生會給學生造成精神與身體上的傷害,這種傷害嚴害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可據體罰的程度上訴法院。
根據《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15條明確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據此,老師體罰學生是違法的,①如果給學生造成傷害(輕傷以上),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手段殘忍、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結果),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②因體罰學生對學生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③如果沒有造成傷害與損失,由教育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首先我從不碰學生,包括摸摸頭!打人更不會,吃飽了撐!學生永遠只是學生,以前會很生氣的在課堂上不點名批評,但現在不會!請學生到辦公室談,上課違反紀律會用眼睛瞪,感謝上蒼,我教的是小學!現在的家長也比較重視,有素質的也占了多數,三觀正的,教出來孩子還算能分辨是非,批評一下,聊聊是與非,點出該與不該,一般孩子都能接受!至于那些被寵壞的祖宗,是非感沒有,嬌橫的,油鹽不進,我們的方法有點多,開始會與正常孩子一樣,接著聯系父母,了解情況,也讓對方了解情況,要是家長無動于衷,認為正常,我們會繼續努力,講講道理,到家長表明他家孩子就那樣,老師你別管那么多一般我們會尊重家長選擇!只是為那孩子擔憂!
老師的工作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傳道,便是教做人,授業,就是教知識,解惑,就是解釋疑問。
在我的心目中,教師是個崇高的職業,是個受人尊敬的人,必要的體罰在一定程度上有肋于老師的工作,現在教育條例明文規定,老師是禁止體罰學生的。
對了就是對了,該獎勵,錯了就是錯了,就得處罰。處罰不是結果而手段,必要的處罰會讓一個人明辯是非,從小就認識到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邪惡,更可以鍛煉一個人的承受力,意志力與韌心(故意的冷暴力與沒有度的體罰除外)。
我是農村的,村前有一條美麗的小河,一到夏天中午放學(村里的小學),眾多伙伴結伙成隊便去河里游泳戲嬉,誰知下午上學,全校集合,說,今天中午誰去過河邊站出來,如果檢舉出來將加倍處罰,大家相互一看,都站了出來(共九十多學生,站出來大概有四十多個),原來中午有個學生在一個獨院(新修的院沒住人)里睡著了,害得半莊人都在找(河里曾淹死過小孩)。
老師問,再有沒有,恐嚇了幾聲,見再沒有,就讓我們都面墻而站,手扶在墻上,厥起屁股,他雙手倒拿著掃把,狠命地依次抽,不讓叫喚,也不讓用手捂,每個同學都是顫顫巍巍,誰的屁股與大腿沒留下翻起的印跡,但都依然取笑對方,也都回家不敢告訴家長,怕告訴家長再來個二次虐。有告訴家長的,家長還會說,對,打的對,該!
還有,不及格(60分及格),缺一分,挨一板子,那可是四方四棱的板頭腿喲!可在當時,不論家長還是孩子都對老師很尊敬,記得路上看見老師過來,不是趕緊跑開就是拘謹地站著,待老師路過才會放肆地跑開。那時沒有家長因為老師處罰孩子而找老師,沒有孩子跳樓,喝農藥,更沒有孩子膽大敢打老師。
相反,到現在了,路上碰見先前的老師,依然還是那么尊敬。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禁止學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話)還有教師法,里邊也規定了體罰學生經過教育依然不改正的,教育局或學校應當予以辭退。其實你的這種情況,很多法律法規上都可以找到相關的條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那么教師的行為更加惡劣。
不能允許。體罰學生既是對學生的摧殘行為,既違犯教育法,也違背教師的職業道德理念。但適當的懲戒對于那些調皮、懶惰的學生是行之有效的,能嚴厲地訓斥教育學生不守紀守規好逸惡勞的懶惰不作為的陋性。
為了更好培養和教育后一代人,教育高層有必要制定懲戒的學紀之規,并有力度地維護其懲戒的合理性,提高家長的認識層次,切不可把懲戒與體罰混合一談。中國的教育如果不制定懲戒的校規來從嚴教育學生,教育的效果業績是難以達到社會所企盼的未來,少年強則國家強的希望是難以預期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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