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最快幾天開庭
相比較于協議離婚,起訴離婚的時間是要就一點的,而協議離婚只需雙方約定好直接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至于訴訟離婚,則法院一般會先進行庭前調解,能協商解決的就不用進入庭審程序,那么如果協商不成的話起訴離婚這個過程需要多長時間呢?最快幾天開庭呢?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一件離婚案子從你到法院遞交訴狀開始,法院應該在7日內決定立案還是不立案,不過對于這種案子,法院一般都會立案的。立案以后,法院會在5日以內向你對象送達起訴狀副本,你對象應該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但是提不提交不影響審理的。這時候你就等著法官通知你開庭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簡易程序的應該在三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結案,所以你的開庭時間肯定在這個時間呢的。但是當然也存在一些延期審理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審理期限會延長的,當然這是特殊情況。
開完庭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么很快就會下達判決的。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按照法律規定,需要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完結后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所以這種情況,我建議你第一次起訴后撤訴,然后等六個月再次起訴,要是等著法院出判決,會等很長時間,這樣六個月就要順延下去,耽誤時間。
法律依據是:《中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當然,為了縮短時間也可以走簡易程序,即:
1、離婚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可適用簡易程序,即案件不復雜,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的,沒有財產分割等嚴重的分歧,可適用簡易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下落不明時不能適用簡易程序。
2、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因此,離婚當事人雙方都同意將原來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變為適用簡易程序,法院也同意,那么該離婚案件就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縮短審理的時間,更快得出是否準予離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