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戶口沒遷出拆遷有補償嗎
在我國離婚后戶口沒有遷出的當事人,在遇到拆遷時應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辦理,結合相應的離婚協議進行辦理。我國的法律規定這類拆遷不以戶口為準,還應結合這類當事人員的實際情況,分配相應的拆遷補償。
一、離婚后戶口沒遷出拆遷有補償嗎
各地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規定不一樣,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還要結合離婚時的財產分割約定(離婚協議)綜合考慮。
關于拆遷補償總的原則是:
1、一般拆遷不以戶口為準;
2、被拆遷房屋是否有產權證,如沒有,是否有規劃部門批準的臨時建筑批準文件而且沒有過期;
3、是否還住在原拆遷房屋內,并且沒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況,在有些城市可以適當考慮作為被拆遷人適當安置;
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正式頒布,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新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拆遷補償已經進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紀元,新條例中拆遷補償從官方評估轉向二次征詢制度和申請評估復核制度預示著拆遷已經在從民生和人權考慮出發,正在漸漸走向成熟。
“新條例針對補償數額的確定有兩大核心要點:一是明確評估價“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二是強調評估機構的中立性。對比實務中補償結果,在新條例出臺后,因補償數額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楊在明表示。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據猜測最新的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條例將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臺,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補償時,相關的離婚人員應積極的按照自身簽訂的離婚協議進行辦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沒有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的,還應根據這類財產的歸屬分配這類拆遷款。保護這類人員的合法經濟權益,辦理這類拆遷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