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離婚有些什么補償
在女方懷孕期間,離婚事件是高發的,由于女方正懷著孕,那么懷孕期間離婚有補償金嗎?懷孕期間離婚女人又會收到怎么樣的補償呢?
女方懷孕期間離婚有賠償金嗎?
女方懷孕期間離婚要求賠償或補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如果沒有,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
(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于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
(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其賠償金主要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在上述期間內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如果在此期間內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所以,法律對該期間內男方的起訴權作了限制。但是此規定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在有以下情況,男方也是允許離婚的。
離婚原本就是應該雙方慎重的事,懷孕期間離婚更應該慎重,畢竟孩子生下來沒有了爸爸的照顧,少了家庭的溫暖,對孩子是一種很大的虧欠。
如果沒有太大的原則性問題,還是應該彼此擔待一些,讓時間來見證一下到底是否該不該離婚。
冷靜退讓后的雙方,如果是改變了主意豈不是更好,但如果實在過不下去的離婚也是一種好的選擇。
至于男方是否該給些補償,實話說這一要看你這男人的經濟實力,二要看這男人的人品以及對事情的處理方法如何了。
一般哪怕是經過法院的調解,也應該就是和稀泥,并沒有什么固定的標準之說。
因為一旦離了婚,兩個人就如同路人,沒了感情,沒了同情,也沒了愛情。
對于沒有恩愛之人的雙方來講,補償就是一種條件了,而這種條件的是否能夠得到實施,別怪我潑冷水,我想還是不要抱太大幻想的好。
原因是你自己的要求如果那么容易得到滿足的話,這男人如此的通情達理,你們這個婚也不見得會離的,你說我說的是對還是不對呀,歡迎共同探討。
既然懷孕了,干嘛要提出離婚?理由是什么?婚姻可不是兒戲,尤其是針對還未出世的孩子,更不能草率行事,一個可能幸福美滿的家庭,不能說毀就毀說散就散吧。
至于女方提出要補償,有意義嗎?是為自己還是為了孩子?無論怎樣總有點得不償失。況且,對孩子會不會造成傷害,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和影響?
如果有十足的理由一定要離婚,婚后的財產母子應該有權得到補償,并且男方還應當負擔孩子出生之后撫養費,教育費用等一系列的開支,做母親的不可能一人承擔,做父親的也不可能一次性全部付清兌現。畢竟孩子長大后,還是要認這個父親,還是要回到這個屬于孩子的陌生的家庭。
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是迫不得已的一種無奈的選擇。個中滋味,誰是誰非恐怕只有當事人能夠體會,旁人又怎能說三道四。只可惜苦了孩子,是對孩子的不公平待遇和極其不負責任。
婚姻法規定,妻子懷孕期間,丈夫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妻子懷孕是因與他人發生性關系造成的除外。妻子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法律未規定懷孕應當得到賠償。我認為不可以。原因很簡單,就三點:1.是女方提出離婚的,要依據具體原因看過錯方是誰才能判定。2.不知道這孩子到底是誰的。3.離婚后孩子會生下來嗎?生下來歸誰?
看到這樣的提問,我就有一萬個心酸,心疼這些女孩啊。
先說答案吧:除非男方對你的懷孕有過錯,有所謂的侵權行為,比如,違背你的意愿強行發生關系,致使你懷孕,才有可能發生賠償,否則,不能!
即便是違背你的意愿使你懷孕都不能,比如他偷著把你的避孕藥換成VC,或者把TT上戳倆針眼。
因為避孕這事本身就有失敗的概率,要想絕對不孕,就要絕對拒絕與對方接觸,比如,修女。尼姑都不行,尼姑在國人的口碑中,并不是一個清靜的所在。
所以,婚外懷孕要賠償都男,何況婚內懷孕,男方自領證那天起,就天經地義地獲得了讓你懷孕的特權啊,而且這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
再說關于懷孕離婚這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懷孕和生子一年內,男方不能起訴離婚,特殊情況除外。這特殊情況,一般是指女方與婚外他人懷孕。
所以女方在懷孕期間離婚,只有兩個可能:第一,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去民政局辦手續;第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去法院起訴。
可以想見,女方在懷孕期間離婚,一定是對這婚姻極其失望了的,那就只能止損,這損失的產生,只能怪自己眼力不好,遇人不淑,要讓他賠償,法律上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