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事故保險賠嗎
闖紅燈事故保險賠嗎
大實話:賠償肯定是會有的,但是賠多少還要看具體的責任劃分。
現實生活中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可以說是讓無數司機頭疼的事情了,而很多人之所以敢闖紅燈,主要就是仗著無法像機動車那樣被拍,然后自己也不用交罰款。但是,這卻給自己和司機以及公共道路安全埋下了隱患。
最近,在網上看到這么一個事情,這個事情的背景是這樣的,說的是周某駕駛電動車闖了紅燈,但是,很不幸的是被一輛小轎車撞死了,然后希望向司機索賠20萬元,但是雙方就協商賠償事宜談不攏,問該怎么辦。
說實話,如果單單是從個人情感上考慮,我真想說這種人就是活該,真的是一分錢都不應該賠。但是,回歸現實我們會發現,這個確實是需要賠錢的。畢竟撞死人的經歷也是很值錢,對于司機來說賠錢就當是買了一次前所未有的體驗吧。然后咱們再從現實角度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就是司機沒有任何責任的情況,比如說在這起事故中司機也沒有超速,也沒有任何不文明駕駛的行為,也就是說造成這起悲劇的原因就是因為電動車駕駛員闖紅燈導致的。那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司機則需要承擔最高10%的民事賠償責任。比如說,經過核算,被撞死的這個電瓶車駕駛員價值100萬。那么司機就要賠10萬。如果說司機購買的有保險的話,一般這10萬元則可以通過保險進行賠付。當然,如果說賠償額度超過了保險限額,那么多余的部分就要由司機個人來承擔了。
然后咱們再來說司機有責任的情況,比如說司機超速或者酒駕了,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么就會判定這起事故是雙方的共同責任了,這時候司機將要面臨的就不僅僅是民事賠償了,還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說司機是嚴重超速或者醉駕,現在還撞死了人,就算是對方闖紅燈了,那也是要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的,至少是30%以上,并且還要面臨牢獄之災。因為無論是闖紅燈也好,醉駕超速也罷,這都是屬于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嚴懲。
當然,就這件事本身來說,如果說司機沒有任何過錯然后要人家賠20萬,基本上很難。我之前就遇到過一件類似的事情,當時是一個騎著摩托車的人酒闖紅燈被大車撞死了,最后也就是賠了8萬多塊錢。所以說,如果說司機無過錯的情況,一般一個普通人的賠付金額也就是在10萬以內。畢竟,太有錢的人一般也不會這么不愛惜自己的命,沒事誰去闖紅燈呢。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1.交強險必賠。2.意外險要看責任免除,“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自虐或故意自傷”是每款意外險都有的免責責任,故意闖紅燈構不構成犯罪要看刑事責任判定,交通事故涉及到刑事責任的,要以判決書為準;另外,酒駕、無合格駕駛證也通常是責任免除的。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 1、賠償順序:對于第三者的損失先由交強險賠償,超過部分由三責險賠償
賠的,雖然是違反交通規則,但不影響保險公司,用交強險來理賠。
違反交通法規,依據交法進行處罰。只要駕駛者、有照、車輛年審正常、沒有逃逸、不是酒駕、醉駕、毒駕,車險賠償依據肇事者責任,由保險公司賠償。
闖紅燈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要賠償,因為違章不屬于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
十幾年前,每次我上學的時候,爺爺奶奶都會叮囑我一句:過馬路一定注意,小心車。而我記憶最深的畫面就是,馬路上一輛輛呼嘯而過的汽車,人們則站在路邊等待,確實沒車的時候才敢過去。而十幾年后的今天,剛好反過來了,變成了司機膽戰心驚,確認沒人的時候才敢過馬路。
如題主所言,那為何如今行人闖紅燈出了事故,司機要負全責呢?我認為導致這個原因的主要還是我國的交通法,交通法默認馬路上行人相對于機動車為弱勢群體。所以就算是行人全責,司機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也就導致了“碰瓷”這一行為的出現。但是話說回來,也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是機動車全責,我也有見過行人承擔一部分責任的,但是大頭還是由機動車來承擔。
我記得之前看過這樣一個新聞,一輛電動車由于撞上了在車位上停放的車輛,導致電動車司機死亡,后來法院決定,電動車司機全責,但是處于人道主義,由該車司機同樣賠償一部分錢。我也納悶,你說他招誰惹誰了,停的好好的車,到頭來錢也花了,還得自己修車。所以說,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社會現象。
十幾年前,有車一族家庭條件可能相對較高,畢竟在那個汽車并不普及的時代,擁有這樣一輛大玩具可不是隨隨便便的事。但是隨著近幾十年國家的飛速發展,汽車也早就不和牛逼劃等號了。現在有車一族的經濟條件大部分可能和沒車的是一樣的,甚至日子過得還不如他們,這就有問題了,車價越來越低,擁有一輛車已經是相對容易的一件事的今天,你確定行人還是弱勢嗎?國家前一段時間號召的禮讓行人,又讓司機朋友的地位更下一層(當然,凡事無絕對,我也承認有很多無良司機)
我覺得不管是行人還是司機,大家都有互換位置的時候,有時候換位思考,如果你是司機,你會容忍你前面這個人慢吞吞的過馬路嗎?同樣。如果你是行人,你會對朝你狂按喇叭的司機好臉色嗎?所以,換位思考,人的包容性就會更強一點。
至于題主的問題,為什么行人闖紅燈出事故會判機動車全責,我只能說,可能是因為人沒有車結實吧,也可能是車壞了能修,人壞了……不管怎樣,這種現象依然存在在我們身邊,國家既然是這樣規定的,那我們就認真遵守,萬不可觸犯,否則傷人傷己。我也相信,有一天,我國的交通法可能會就此類問題做出調整,但是畢竟,眾口難調,估計這一天還得很久。
首先,我們來說一下開車撞死闖紅燈的行人,到底需不需要賠償的問題。
如果,駕駛員沒有酒駕,并且有駕駛證,沒有超速等其他違法行為的話,依然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穿過人行橫道時,應該當停車避讓。
而汽車在紅綠燈口撞到人,基本上都違反了避讓要求,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就算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也要承擔10%以下的責任。
接著我來說一下保險這一塊,如果駕駛員買了交強險,那么保險會賠一部分錢,保險不足部分仍然需要駕駛員自己賠付。
舉個列子,如果撞死闖紅燈的行人,需要賠60萬,首先交強險賠付最大額11萬,剩余的49萬按比例,駕駛員還要賠付49*0.1=4.9萬。當然如果駕駛員還買了商業險的話,那這部分錢也不用賠了。
對于這個問題,我想肯定也是難壞了眾多老司機。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在平常駕駛汽車的時候,就算你按交通規則正常行駛,但種避免不了有不自覺的人在去闖紅燈,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想來也是大家關注的問題。對于這個問題,其實在我國早有法律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機動車一方沒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換而言之,既使行人負全責,機動車仍然要承擔10%的責任,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再提高機動車承擔的責任,保護弱者。行人闖了紅燈被車撞死,一般來說是行人負主要責任,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當然特殊情況,比如酒駕、吸毒的除外。
駕駛員撞了闖紅燈的行人,如果連交強險都沒有投保,駕駛員需要自己賠償責任范圍內的錢。如果駕駛員投保了交強險,那么應該賠償的錢,由交強險來出,交強險賠到了上限還不夠,再由駕駛員自己出。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無論是作為司機還是行人,既然制定了交通規則,那就必須遵守!對于行人來說,人是血肉之身,汽車是鋼鐵之軀,所以人被撞死亡的概率非常之大。對于駕駛員來說,在路口要謹慎駕駛,遇到行人橫穿馬路要減速讓行,不論責任怎么劃分,畢竟人命關天,生命不可能重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闖紅燈事故保險賠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