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媽可以繼承繼子女的遺產嗎
后媽可以繼承繼子女的遺產嗎
1、繼母與繼子之間如果形成了扶養關系,繼母就可以繼承繼子的遺產。
2、《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據此可知,繼母是否可以繼承繼子的遺產,關鍵在于是否形成了扶養關系,如果形成了扶養關系,繼母與繼子就互有繼承權,繼母有權繼承繼子的遺產;如果沒有形成扶養關系,那么繼母與繼子之間就沒有繼承權,繼母就不能繼承繼子的遺產。
有遺囑,先遵從遺囑。無遺囑,按法定繼承,繼子女與子女繼承權與繼續順序是一樣的。
1、第一套房子是你們的家庭共有財產,每個人三分之一,你母親去世后,她的三分之一由你和你的父親繼承,所以現在應該是你和你父親各二分之一。
2、第二套房子是你父親和母親的夫妻共有財產,每個人一半,你母親去世后,她的一半由你和你父親繼承,所以你有四分之一,你的父親有四分之三。
3、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之間必須形成實際撫養關系,才能相互繼承遺產。如果繼母的孩子已經成年,則不能成為你父親遺產的繼承人。但是你的繼母因為與你父親的夫妻關系,所以和你一樣是你父親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4、如果你的父親同意,最好在他們婚前立遺囑,指定你為他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并辦理遺囑公證,這樣可以避免增加繼承人,也可以避免私下的財產贈與和其他非公證遺囑的干擾。
繼母之女是否享有繼承權,取決于她有沒有對繼父盡到扶養義務。這個問題涉及到法定繼承的有關問題,我來簡單介紹一下。
如題所述,一名男子與一名女子再婚時,該女子的女兒已經結婚成家。也就是說,男女再婚時,女方女兒已經至少年滿20周歲,早已過了需要被撫養的年齡。因此,男方對于這個繼女,不可能再盡到撫養義務。當然,繼父不能對女兒盡到撫養義務,并不意味著繼女不能反過來對繼父盡到贍養義務。畢竟,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善良人士,對自己的繼父母“視如己出”,愿意盡心盡力地為他們養老送終,而法律也沒有禁止這種善行。
正是因為考慮到這些情形存在,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扶養關系,則他們相互之間享有對方遺產的繼承權。對于這里的扶養關系,應當解釋為廣義上的“撫養關系”和“贍養關系”。也就是說,只要繼父母對繼子女盡到了撫養義務,或者繼子女對繼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他們相互之間就享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
因此,只要繼女對繼父盡到了贍養義務,那么她就享有繼父財產的繼承權,這也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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