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血緣關系的人不能結婚
為什么血緣關系的人不能結婚
近親結婚會導致后代退化的,大量的劣質基因是隱性基因,近親結婚將極易使同類型的隱性基因相遇而導致后代出現遺傳疾病,所以排斥近親結合這是自人類(或者說哺乳動物?)誕生之初就種在基因里的,自古近親結婚是要遭天譴的(孩子畸形、弱智之類在古代就被認為是天譴)
近親結婚生孩子,在某些國家還是可以的,但是很多國家都已經禁止3代內的近親結婚,是出于對人們的一種保護,近親結婚生育的孩子換遺傳病的風險大大增加。
現代人類培育犬種、貓的時候會用上近親繁殖,就是為了制造所謂的純種狗,可是這樣的方式使很多寵物都有嚴重的遺傳病,現代牧羊犬的脊椎有嚴重的問題,臘腸體型進一步拉長,內臟會有嚴重的問題,金毛犬很容易患上骨癌等腫瘤疾病。這方面的問題,拿貓狗來類比人并沒有什么不恰當,人和狗都是兩性繁殖的生物,生育規律是一樣的,既然貓狗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人類也會出現。歷史上一些國家的王室也是為了保證所謂的血統純正,數代下來的后代也有相當高的畸形,或者其它遺傳疾病的幾率。這是人類千百年實踐方面的認識。
從原理上來說,近親繁殖容易使一些隱形遺傳病的相關基因形成純合子。人類體細胞都是23對46條染色體,染色體中是人類最寶貴的基因,可基因在環境的影響下是不斷改變的,只不過很多時候都是隱性突變,兩條配對的染色體相同點位同時突變的幾率非常非常低,這樣的隱性突變就由于另一條染色體上相應點位的基因仍是顯性就無法顯示出來。而近親由于親緣關系,可能都帶有某個染色體上的隱性突變,相互結合會增加隱性突變發揮作用的幾率,導致后代遺傳病的風險增加,尤其是對那些多代之內都采用這樣的方式去保證所謂的“血統”。
不過不同國家法律不同,對近親的定義不同,我國是“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為近親,父母兄弟姐妹、表堂親等等”,也有一些國家因為某些原因,仍然保持這種習俗,相應地遺傳病出現的幾率就高得多。
我老公就是兩兄弟,我是不建議嫁給兩兄弟的家庭,太不公平了!
1.我跟我老公戀愛一年就決定要結婚,讓老公回家選日子,他爸媽一直不肯選日子,因為他哥還沒結婚,前提是他大哥已經戀愛了5、6還沒結婚(女方一定要買房才結婚),我跟老公老公說,如果再不選日子就分手,我沒有時間等你。后來沒有辦法,我們結婚的日子選好了,他哥要比我們早一個月結婚,月頭買房月尾結婚。他大哥擺酒40多桌酒席,而我們就是25桌,而且還是我們還是男女雙方聯姻!他爸媽說,親戚喝了大哥的喜酒就不喝弟弟的喜酒,讓我們不要擺太多酒席!因為兩兄弟的結婚日子隔一個月而已。
2.他爸媽說結婚每人給15萬,他哥早就拿15萬去買房,到我手里就只有10萬,剩下的5萬遲點給,問老公什么時候給,他說不知道
2.房子問題。公公有兩間80平方的房子,一間是現在住的好的,另外一間是專門養雞黑漆漆特別破,不能住人的。他爸跟我們說,哥哥是是大的,讓哥哥先挑房子。他哥就挑了能住人的房子,把不能住人的房子留給我們。
我不同意,我跟公公說,大哥已經買新房子了,而他還要老家的好房子,等于他手上有兩個可以住人的房子。我們兩公婆沒有買房子,還給我一間破房子,平時我們都回娘家吃住,不公平。最氣人的是,我公公說,長兄如父,要按他們的規矩,做小的先讓大的。我跟老公說,公公死了才是長兄如父!我要好房子,我可以補錢給大哥讓他要破房子,起碼我們兩公婆有房子。或者他哥要好房子也行,補點錢給我們,起碼我們心里舒服點,多少沒有關系起碼有點心意。我可以15萬不要,房子也不要,以后他們跟大哥過,出事別找我,我不信他們以后不靠我們養。他爸媽看我反應那么大都不支聲了,分房子這事就沉下來
是三代以內的親近關系人員不能結婚,三代以外的話想結還是可以的。說不能結婚,其實說到底是不能生育孩子。因為近親之間基因相近,如果有遺傳病或者隱性遺傳問題基因的話,兩個親近血緣的人所生的孩子出現家族遺傳病或者因為基因問題導致畸形兒、智障兒之類的機率就會很大,這種機率是沒辦法說清楚的,有或者沒有,就一半一半的機會。但你總不能拿孩子的一生做賭注這么自私吧?畢竟你沒把握能照顧孩子的一生不是嗎?有甚者至會隔代遺傳,就是有人賭對了,硬生下近親的下一代,這個下一代順利長大成人之后再與另外的人結婚生子,其近親結婚所導致的基因問題直接落在再下一代的孩子身上,這種情況也是會有的。
近親結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現癡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 由于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
有些人會說不允許。當然了,法律上,道德上,倫理上都不允許結婚。即使逃避這些問題,會遭受旁人的冷眼,又會不會使得家人陷入窘境呢?人生在世上,可不是簡單的“我長大了,我的事情我做主”。每一個人都不是單一的個體,都有互相影響、牽連的人或事。所以,你做主的前提,是你考慮清楚了,而不是腦子一熱。好的,我們重新審題,談戀愛…emmm……法律沒有禁止,但是其他的環境還是基本不會變的。所以,可以談,但是一定不能痛快的談了,這是一定的。《我的妹妹不可能這么可愛》動漫中的劇情,是哥哥和妹妹排除萬難,約定談一段時間,時間一到就自然分手。結局當然是又變成普通兄妹啦。感情這種東西,要釋放不能憋,你可以談一談,不要過火,把握分寸,不要做令大家都后悔的事就行。同時,也要學會忍、憋,你說你結婚了,又看上別人了,你就說,愛是自由的,我要重新找幸福了?可是,我們是人唉,理智與負責任不正是我們身為人的特點之一嗎?隨意釋放,那不就成其他動物了。不用總結了,因為通篇都是,沒有一個特別傾向的答案,因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那么,你們更傾向于可談還是不可談呢?(不是結婚
)
原來講,出了五服的人可以結婚。不過老人講,隔的越遠的夫妻結婚生的孩子越聰明,不知道有沒有科學依據。
我認識一個人他爸媽是堂兄妹,當時雙方大人都反對,但是他們真愛誰也擋不住,婚后生了三個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一個已經癱床上了,20來歲,哥哥好一點,但是出門都是靠爬,坐輪椅,女兒發病前嫁人生了個兒子,生了孩子后不到兩年,女人上樓梯要人攙扶才能上去。三個兒女得了一種叫肌肉萎縮癥的病吧可能,去看醫生也看不好。
自己真愛了爽了害了三個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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