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怎么分
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怎么分
這個比較簡單但不容易做到。第一你錢要比她多。法官感覺跟你過更合適孩子成長。二,你記錄良好你對象有出軌或者家暴傾向,需要有證據,最關鍵是看孩子的意愿,老實說不管分給誰多少自己孩子他走哪回來還得叫爸媽。特別是到成年以后有錢是爹有奶便是娘這個道理孩子比你懂。你是要飯的孩子早跑了,你有錢人善良做人很好幾千公里幾萬公里都找得到你。所以別先惦記孩子孩子以后每天惦記你呢。忠言。。。。。。。。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
關于夫妻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一般都由法官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來定。如果夫妻雙方協商好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法官肯定全權支持。如果雙方協商不好,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那只能由法官來裁決。法官會以利于孩子成長為主,來判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在哺乳期及兩歲以下的嬰兒應判給女方撫養。離婚后因父母雙方明顯出現生活優劣,孩子應由生活優勢一方撫養。另外孩子大了應征求孩子自己選擇權 。
離婚時,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撫養費,基本上孩子成了雙方爭奪撫養權的焦點。出于對孩子的考慮,在財產分割上以會偏重于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先申訴要求離婚的,同時附帶要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對方答辯上同意離婚,但必須擁有孩子的撫養權,通過法官勸說無效時,只能讓原告放棄孩子撫養權才能結案。否則此案無法了結。
這個涉及到兩個離婚方式,第一種叫做自愿離婚,意思就是兩個人直接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就完事的那種,這種情況下你們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在協議中明確對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探視權進行約定,這樣就是看你們協商一致給誰就給誰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第二種就是對方不同意跟你離婚,然后你去法院起訴,在這種情況下多數會判決給你,為什么呢?
因為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條、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不知道以上回答有沒有幫助到你呢?或者看到回答的朋友們,幫助到你們了嘛?更多法律小知識可以關注我哦!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怎么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