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出資付首付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戀人在結婚前,常會考慮購房的問題,如果婚前一方出資付首付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接下來由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關于婚前一方出資購房的房屋權屬問題,需從房屋產權登記、房款支付情況、還貸情況等方面具體分析。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或者婚前還清個人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這種情況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前已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3、婚前一方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這種請況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般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4、婚前一方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這種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從上面可以看出,如果是男方婚前自己一個人出資買房,除非產權登記有女方的名字或者男方對女方有贈與協議,否則女方對該房屋沒有所有權或部分所有權。
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財產,可以結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1、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房產證只寫一方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2、夫妻雙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兩人共同還貸,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的,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不屬于共同財產的情形有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錢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并且有證據證明資金來源產權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個人財產,否則就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3、所購房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
法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的情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公民只要有資金能力,那么在結婚前、結婚后都是可以購買房屋的。由于婚后購買房屋如果不能證明是自己獨立出資購買,房屋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所以在發生產權糾紛的時候,獨立出資者還需要出示證明并沒有利用雙方共同財產付款的證據。
以上是律師對“婚前一方出資付首付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作出的詳細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可以隨著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