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擔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擔保債務是不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的。在婚姻法中,夫妻的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生活需要,雙方共同承擔的債務,而個人擔保債務是獨立于夫妻的共同債務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個人擔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人擔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擔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個人信用對外從事民事行為,系基于特定人身關系的信用保證,一般情況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較低。在此情況下,證明配偶從擔保合同中受益的舉證責任應由債權人承擔而不是由保證人配偶承擔,債權人也無法舉出證據證實擔保人配偶從此筆債務中受益,事實上也沒受益。另外,根據夫妻共同債務的定義,此擔保的債務并非是為了滿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明顯為債務人能順利借款而設立的擔保,所以擔保之債在性質上并非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個人擔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關鍵看借的錢,是否用于雙方共同的生活或生產經營了。如果是借錢一方自己用了,對方不知情,或者不認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沒有因為借錢這個事情從中得到好處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債務,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債務。
諸如一方借款給其自己的親威結婚用的債務、除了自己掏錢還格外借了一部分錢給老家人或者近親屬蓋房或者買房子的債務、借錢用于開公司對方不同意事后也沒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債務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貸形成欠款的債務等都屬于個人債務。
而最常見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認可的共同債務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購買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雙方或單方借款買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財產處理的,那法院會根據公平原則,即便另一方不認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會認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債務;
3、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一直不向家里交錢,另一方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開支發生的借款;
4、或者為了還共同房貸借的款,也是共同債務。
三、擔保之債的性質
債的擔保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分為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個人信用擔保,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是表明對其履行債務的懷疑,亦即表明對其個人信用的懷疑;而債權人接受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是表明對擔保人監督或連帶履行債務能力的肯定,同時也是對擔保人個人信用的肯定。債權人之所以接受夫或妻提供的擔保,看中的是其作為保證人的信用度。一方面是債權人相信保證人的個人信用,另一方面是相信保證人有能力進行擔保,這完全是債權人與保證人兩人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而債權人對保證人的夫或妻的個人信用無從得知,既不了解,也不掌握,更無任何信任可言。再者,夫妻雙方互為獨立的人格,其中一方以自己的信用為他人提供擔保,并不必然對另一方產生法律上的后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個人擔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全部內容。夫妻的共同債務是以為滿足生活需要為前提的,所以個人擔保債務是不能被納入夫妻的共同債務。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的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