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賬目不清怎樣起訴
對于合伙企業來說,最大的禁忌就是賬目不清。許多開始合作的朋友會反對你。那么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合伙賬目不清怎樣起訴?
合伙賬目不清怎么處理?
如果你們依據轉讓合同和協議對分公司出資了,可要求分公司老板(股份轉讓人)退還出資。如拒不退還,可起訴確認合同協議無效,并要求他退還出資(確認無效和退還出資,有的法院可能作為兩個案子處理)。
合伙賬目不清怎樣起訴:
1、這類糾紛現實生活中很多。由于合伙的雙方或者多方都是關系不錯的親戚、朋友、同學等,所以發生糾紛大多數也都能自己協商解決好。
2、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前法院對這類案件很少受理的?,F在因為實行登記立案,法院必須受理。但是,無法給雙方判決出一個結果,大多數都是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理由是: 法院審理個人合伙糾紛案件時,不能適用《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即使可參照該法條去處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個人合伙財目的混亂,當事人自己無法清算,通過審計、會計鑒定的方式,仍不能查明合伙經營期間的賬目情況,此時,即便合伙收入清楚,合伙現有財產明確或部分明確,只要雙方對支出存有爭議,法官就會以帳目不清,盈虧無法確定,或舉證不能為由駁回原告要求分割合伙財產的訴訟請求。司法實踐中,有的合伙人故意讓帳目無法查清;有的一方當事人認為帳目和財產均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肯配合帳目清算,對于合伙經營的實際收入和支出等事實就難以全面查清,為的就是要原告無法舉出證據,法院無法處理,達到永久占有的目的。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規定: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5、也有人認為,可以先就查清的事實辦法先行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0條規定:“在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并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卑凑展灿欣碚摰耐ㄕf,依照此規定處理。合伙帳目不清,在有部分財產和賬目清楚地情況下,就明確的部分先行判決,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緩和了當事人雙方之間的關系,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化解。
關于“合伙賬目不清怎樣起訴”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首先是要保證自己的利益,可以提出要退還出資,對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法院對這個是有認定條件的,只要確認條件,就可以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