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離婚更難離了嗎?
3、領證–第二個30天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提供離婚協議、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照片,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提供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按照現行婚姻法關于自愿協議離婚的規定,只要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達成協議,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一般情況下當場可以領取離婚證,2、冷靜期–第一個30天自發放回執單之日起30日內,任一方反悔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回執單申請撤回離婚登記,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也就是說以后要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共同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然后回去冷靜一個月,一個月屆滿時再由雙方(必須雙方到場)共同去辦理,才可以離婚了,婚姻登記機關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2021年離婚更難離了嗎?
眾所周知,離婚的途徑有2個,一個是訴訟離婚,另外一個就是自愿協議離婚。按照現行婚姻法關于自愿協議離婚的規定,只要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達成協議,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一般情況下當場可以領取離婚證。
但是,按照最新公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對于夫妻雙方協議離婚規定了一個月的冷靜期。也就是說以后要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共同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然后回去冷靜一個月,一個月屆滿時再由雙方(必須雙方到場)共同去辦理,才可以離婚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就施行了,以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不再像之前那樣一次就可以辦完并領到離婚證,增加了離婚冷靜期之后,到底難不難呢?
1、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提供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2、冷靜期–第一個30天
自發放回執單之日起30日內,任一方反悔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回執單申請撤回離婚登記,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3、領證–第二個30天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提供離婚協議、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照片。
若未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冷靜期只適用于協議離婚!
婚不可以隨便結,也不能隨便離了。
所以2021年離婚更難離了嗎?,是的!確實更難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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