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鬧翻了怎么辦
為了減少自己的經濟支出,不少人在開店之前會找朋友或者合作伙伴一起開店,這樣不但可以可以平攤風險,其若出現什么不測自己的經濟損失也不會過大。但開店畢竟是商業行為,牽扯到的利益關系就尤為的多,多年好友也因此鬧翻的案例也不少,那么遇到合伙生意鬧翻了,我們該怎么辦?
既然是鬧翻了,哪肯定我們常說的協商解決就無法進行了,在此比較推薦的就是找第三方調解或者直接上訴了,這個時候我們直接走民事糾紛即可,畢竟現在做生意之前都會簽署相應的詳細的協議條款,其他的材料便是誰起訴誰舉證就好了,當然在這里小編建議您在合作前,還要考慮這些大問題:
第一,必須詳細記錄合作各方的出資及相應股份。合作的糾紛,基本都是利益分配的糾紛。所以必須提前規定好以后的利潤、債務如何兌現和承擔。另外注意,不能平均分股,不然大事小情永遠爭論不休,必須有一個人有決定權。
第二,規定新入伙、退出、股份轉讓的具體細節。很多項目做不下去,就是因為做著做著,有些人有了小心思,如果大賺特賺了,就想著怎么能自己獨吞,如果虧錢了,當然就想提前退出。無論提出什么主張就涉及撕破臉,那就無所顧忌了,怎么能擴大自己的利益,降低自己的損失,他就會怎么主張。到時候誰都說自己的理,沒有一個事先明確的規定,這事就無解。
第三,規定項目的具體事務如何執行。合作沒提前溝通好,比如就簡單的說了一句“誰有時間誰就來管店”,到最后就會演變成誰都偷懶不去。再比如,說好了每家股東出一個人在店里幫忙,結果你出的是你兒子,20歲小伙子,對方出的是丈母娘,50多歲干不了太多的活,你也不能隨便指揮長輩去干活,問題就這么產生的。所以,必須提前規定,日常事務由誰負責,是否雇傭專職,是否額外發工資等等。
第四,合伙的終止和清算程序。丑話總得說在前頭,萬一真的倒閉了,各家股東都可能跳出來,這個說我平時店里來的最多,我應該多分點;那個又說,咱的電腦剛買倆月就被你便宜處理了,你小子是不是獨吞錢了?各種難聽的話你都能聽到。所以,未開張前,就得規劃好以后做不下去了,怎樣處理資產,怎樣結束。
第五,明確違約責任。不按照協議去做,要承擔哪些責任和后果,這個必須提前說清楚。
以上便是在法庭上對各方都有利的觀點了,若前期沒有合適的合同約定,想必官司也不好打。另外如果想要繼續開店,哪大可不必鬧上法院,我們只需找出矛盾點,正面面對!聽聽對方的想法,再說說自己的想法,自己吃點虧人合伙人心里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