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對房價進行限價出售
作為房地產開發商他們都有一個經濟頭腦和觀展頭腦和商品價值意識。他們基本能預知國家的政策走向和民眾的需求窗口。作為國家推廣準行的市場經濟時代和市場經濟價值。大力推動了房地產的開發。隨著市場的竟爭,價值的威協,物價的普遍猛漲。商人們會根據市場前途,資本盈虧,基建數值來衡量圈定商品的出售價值,不說暴利然以不虧本為目的。為什么不能限價銷售,有二種原因:一是國家政策坐實了市場競爭的商品路子。國頒政策即屬條律,尤如法律,國家允許商品自由買賣,再不能干涉也。若要干預必有新政出臺方可。二是地皮和物資價格的暴漲。促使房地產生意風險陡長,要么虧本破產,要么超五倍上下的價值銷售。大眾無話可說。而國家也難以扦手也。象糧食收購,國務院有明文規定歷年的中儲糧收購價格標準。你不執行就屬犯法。個別浮動一二無所謂,但過口國家必制止也。而房地產則無此規也。至于不能降價原因也有二:一是建房成本太高,降價出售或平價或稍長價等這都不是房產商人的作為和手段。他們不會做不贏利的生意。是以不會降價。即使是推售銷售活動那也是一種手腕,而并非便宜多少也。二是買方市場大。你有人買,我就有價,若是一百套樓盤只有十套買家。你不降價也得降價,虧死也得出手為目的是也。您認同嗎?
謝謝。
1.應邀,對商品房是可以限價出售的,也就是說可以對房價進行限價出售!但在實際工作中,各地房價受土地供應、位置、買房者、原材料等市場影響太大,對房價很難控制。
2.影響房價的因素最直接的就是①地價,市中心地價往往是郊區地價的5一10倍。②人工價,現在每天200一400元,前20年日工資20元左右。③原材料漲價,如磚、水泥、鋼材隨時在供應變動漲價。
3.房價上漲還受供求關系影響。①供房較少,需大款、大老板壟斷,平民難進入。②求者,即買方增加,尤其是年輕人進城結婚,需要樓房增加,女孩無樓不婚嫁,市場大量需要樓房。對樓房進行限購,①大大阻擋了外地炒房者,②對進入城市上學就業者、打工者、外地經商進入者的買房,都進行了嚴格限制,造成困難,控制了求者。
4.買房者不愿多掏錢,賣房者不愿去賠錢。買賣雙方討價還價,吵吵嚷嚷,雙方永遠是一對怨家!地產商不應去賺暴利,不應去賺昧心錢。但地產商也是人,也不能讓人家去賠錢。這幾年我曾聽說,地產商搞非法集資幾千萬元,利息二三分,用于房地產投資,因商品房賣不出,資金周轉不過來,地產商老板賠本失蹤跑了!而鄉下集資者也被儲戶圍了,甚至商品房被占了!唉!人都要講良心,買賣要公平最好!
20%的利潤?太太太感激您了!9年地產人抹淚一把,先上圖。
這是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本構成圖。
土地成本占30-40%,這個是開發商支付給國家的;
建安成本指的是從打地基到最后精裝修綠化,包括人工成本,大約占房價的30%-40%;而且近年來,隨著建材、裝修人工費的逐年上漲,這塊成本是節節攀升的;
稅費占12-15%,值得是營業稅、契稅、所得稅、印花稅、等各種稅費。具體如下:
銷售管理成本指的是:建售樓處、示范區、銷售代理、廣告宣傳、簽合同……
把這一切成本刨除干凈,到我們手里是8-15%。
也就是說,您花100萬買一套房,有42-55萬到了國家手里;30-40萬用于建房子;10-15萬用于銷售房子;最后,僅有8-15萬到了我們開發商手里。
看您要求把我們的利潤率限在20%,覺得好委屈!
我們從未達到過!
(2)上市房企平均凈利潤率11.5%
如果你不信,給你展示一下2017年上半年80家上市房企平均凈利潤率——11.5%。
現在您提出給我們20%的利潤,實在感激不盡!
(3)高地價、高稅費是高房價的根本原因
相信通過上述的分析,您應該明白,我們開發商只是賺取了行業普通利潤。大頭不在我們手里。
正如之前一直說:面粉貴過面包。土地就是面粉,房子就是面包。面粉不降價,面包如何降?
更別說還有高額稅費卡在其后!
2017年1-12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172567億元,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52059億元,占全國總財政收入的30.2%。
開發商除了上繳土地出讓金,還需上繳12-15%的稅費。
也就是說,全國財政收入的42-45%都源于開發商!
(4)房價其實一直在進行限價出售
最后,想補充一點,房子其實一直在進行限價出售。
期房房源出售前,必須取得“銷售許可證”。這個證由房管局發。如果房源的價格超出房管局限定的價格,房管局是不批證的。不批證,你的房源就不能賣。
如果敢賣,就是違規。如果被舉報或被發現,可以立刻查封售樓處。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后果。
因此,我們做價格的時候,需要絞盡腦汁把價格做到房管局封頂的價格。每次價格表不調10遍以上是不可能的。說多了都是淚。
國家不愿意降低地價和稅費,只能通過限價方式,繼續剝削開發商利潤。
但值得注意的是:開發商利潤就這么多,限價空間極為有限。
開發商背鍋已經背幾十年了,以后還將繼續背下去。因為不明群眾都認為房價高企的罪魁禍首是開發商。哎……
微信公號:黎沛沛
北京已經在限價了。
2017年北京所有的住宅用地,都是共有產權房和限房價競地價商品房。前者不用說,因為國家占據部分比例,在售賣的時候就已經規定了好了房屋的價格。而后者,限房價競地價商品房,則是在該地塊拍賣之前,就已經規定了好地塊上的房屋價格,最高不能超過多少錢,所以說也是限定了價格。并且北京已經有限房價競地價的項目要入市了,就是按限定價格來出售。
所以不知道為什么會有這種“為什么不能對房價進行限價出售?”的提問,明明早都在做了。
為什么不能對房價進行限價銷售?
房子自古至今都有兩種屬性,一種是居住,一種是投資。
說白了,房子是像黃金一樣的商品或者說是投資品,它的定位決定了它的價格只能靠市場經濟決定,所以說政府是不能過多的干預來制定價格的,只能說是監督調控它別漲跌的太離譜了。
就像菜價一樣,國家沒有規定今天白菜必須賣2.5元一斤吧。
其實,目前房地產仍然每年都給政府貢獻了很多的GDP,也讓開發商賺了很多錢,所以呢,兩利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目前限價出售的是國家開發的經濟適用房,用來給實在買不起房的人住的,所以大家可以去申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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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友邀請。商品房為什么不能限價銷售,如果承認商品房是商品,那么商品的價格是圍繞商品的價值和市場的需求而上下波動。幾年前一個小工的工資三十至五十元,現在三百至五百元。建材方面,也漲了價。開發商買的土地長了價。商品房價格上長是符合規律的。只是中國漲得太離譜了。原因有炒作,囤積,主要是銀行發放錢幣多了。的確不能總怪是月亮惹的禍了。
謝謝邀請。
我在杭州,已經限購了限售限價,但是沒有什么用。
前兩天去看房,銀行過賬450萬,另外交70萬,不過賬。
你也可以選擇不買,沒關系。
要選擇這個小區,這個開發商的房子,那就另交70萬,不過賬的。
所以這所謂的一系列政策,都是白搭。
當然,政府政策還是不夠強硬。畢竟胳膊扭不過大腿。
我最佩服德國的政策,非常簡單:
房產交易獲利的80%作為交易稅。
這就足夠了。你倒騰一套房子,一年賺了10萬,8萬作為交易稅上交國家,加上其他各種稅,炒房的有得賺才怪。當然,應該是沒人炒房了。房價自然限制住了。
地方政府一旦限價出售,參與的炒房客就會徹底絕望,無利可圖,這些人就會成為不穩定因素,現在泡沫不應該由地方政府來捅破,應該讓泡沫自己破滅,讓炒房客無話可說,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他們的不理智是泡沫的助推劑,讓這些人自食惡果,這是最好的辦法!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為什么不能對放假進行現價出售?
再回答這個問題之前,線講幾句題外話,政府也僅僅是政府,不是神,他們并不能站在絕對高度上用自身的力量來調節不符合你的利益。
而且還有題主所提的問題是,為什么不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平均工資進行法律現價?說點不好聽的,社會上的財產永遠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當地的經濟水平和工資都是被平均下來的,在說個不恰當的例子,姚明和潘長江的平均身高還196cm呢,這能說明潘長江很高嗎?平均僅僅是參考,用在實際上也確實是有很大的問題。
在來看看現在的房子的真實情況是什么樣的?暫且不說售房看看租房,當我們規定房租上線只有1000塊之后只有兩種結果:
第一種是房東不租了,第二種是房東給每個租客一把1000塊的鑰匙,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任何政府插手的市場都注定會被市場所破解掉。
限價出售并不能實際的解決問題,雖然不能限價,但政府是可以限量的,每人合法擁有1個房子,間接的降低百姓買房的難度,這就是限制量,而不是限制價。
可能說的有點亂,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在評論區中互相探討,謝謝點贊支持,歡迎關注淘牛邦頭條號。
市場經濟下,講得是自由競爭。
開發商投入巨額的自有資金,加上各種渠道的借貸資金,集結眾多的專業人士,耗時最少2年,冒著政策風險,金融風險,市場變化等等的風險,好不容易生產出產品。
您這不考慮產品成本,不考慮財務成本,不考慮時間效益,不考慮商品交易趨利的本質……直接按當地經濟水平和平均工資水平做標準,搞個法律限價,確實有如陳勝吳廣之振臂高呼,與爾等均貧富的風采……
房產如此,其他行業,高新科技企業的產品附加值也高得很,按說法,同樣存在暴利,也來個法律限價?
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表面上打了土豪,抑制了物價,實質上會造成沒有人再去開發商品房,沒人做實業,沒人經商,沒人研發,倒退回連肥皂都要配給的年代指日可待……您喜歡嗎?
國家有共有產權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作為商品住房的補充形式,各自作用分工不同……
各自做好份內事,最重要。
樓盤網感謝邀請!
在去年其實已經有城市對新房進行了限售,要不然你覺得為什么一線城市的新房價格會出現下跌呢?至于為什么不全面進行限售,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市場經濟國家,不能用政策手段來管理市場。
而且開發商之所以被罵,就是因為房價上漲損害了老百姓的正常利益。但是他們所有的一切經濟活動都是在符合經濟規律、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的,既不違法也不違規,只不過是因為他們賺錢賺的比較多,但是我們因為這個就罵房地產開發商也是不對的。
歸根到底房價之所以會不斷上漲、開發商之所以能賺的這么多,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一萬人們對房子的需求太大了,供應跟不上需求。
限價出售是違反經濟規律的。
首先,如果實行限價出售,就會使開發商感覺這一行已經受政府控制了,不愿意再投資房地產行業了,到時誰為我們蓋房子呢。住房供給會出現很大的問題。
其次,開發商前期拿地成本如果很高的話,政府令其限價出售,會導致房地產行業的利潤越來越低,甚至會使部分項目虧本,商人是講究利潤的,如果沒有掙到多少錢,他們是不會干的。
最后,限價容易使百姓覺得房地產以后還會漲,因為政府出手了,導致更大面積的搶房潮。需求本來沒有那么旺盛,但一限價就會引發猜忌心理。
房地產是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一定要規劃好,讓每一個百姓居者有其屋。
目前國家的很多經濟制度不完善,必須要管控房子,除非房貸的業務國家不要獨立拿出來,給買房者方便,想貸款接受同樣的申請,從金融層面規范起來,這個時候,房子市場按照市場需求,才會更加良性循環。哪個國家的房子,其實都有限購限貸,制度管控,題主,不要被所謂的中介,專家忽悠了
對于每年流入人口過十幾萬以上的城市而言,或對于每年流入人口過五萬以上的城市而言,僅限了“房價”遠遠是不夠的?!跋拶I”、“限售”、“限購”、“限貸”等底線應及調整。否則,售樓部會更熙熙攘攘,還沒給城市貢獻建設資金的人的“怨言”會越來越“出格”。
可能跟我國的國情有關。中國的人口眾多,改革開放以來人口遷移數量龐大,人們所需求的住房也十分復雜。同時房子的建造也涉及到方方面面,諸如城市地皮,基礎設施及各種配套等等在不同區域提供的價值都是不一樣的。況且現在為止提供給老百姓的房子雖然己屬于商品,但關于詳細對應的商品房標準的級別好象也沒統一吧。更何況現在房子的建造也良莠不齊。你說能根據什么標準去限價呢?
別提限價銷售,能做到明碼標價就不錯了。好多開發商都是靠排卡選房,純粹在忽悠客戶,私下轉號,或藏好房,之后又換個人拿出來轉讓
現在的市場經濟有兩種:一種是有限資本,一種是無限資本。它的本質是資本屬性和資本作用的定義。資本主義是資本統帥,強調資本是主宰,無限資本的屬性是無限利潤,市場是為資本服務,自由市場為資本自由流動創造條件,一切為資本讓路,民生也為資本讓路,所以總統選舉最后變成的演戲。社會主義是有限資本,資本要為社會服務,資本要服務民生,資本要服務實業,先富要幫后富。所以中國是兩個輪子運行:一個是政府,這個是做規劃,指方向,做招商。一個是市場。所以對限價問題的討論其實最終回歸到制度問題的討論上,我認為資本應該是受限的,應該明白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不能用自由市場之手,那人民來敲詐,讓民生于水火之中?,F在,這一切正在改變。自由市場強調個體自由,同時,缺點是互相制衡缺乏組織,社會主義特色市場是目標明確,有組織的前進,當然,這個組織很關鍵,組織出問題,就是大問題,我看中國正在頂層設計解決這個問題。隨著改革不斷的推進,很難說誰是市場經濟最后的高手。這是當前我們要認清的市場本質,不能都用自由市場那套理論。
主要是保護少數人的利益。國家是可以通過益價稅收形式調控房價的。它與市場經濟不矛盾,住房本身是民生大事,它糧倉的差別并不大。只是人為的把住房問題戲話成了資產而已。從宣炒房產稅的出臺就不難看出。
你說的對!現在房價完全由炒房客和開發商操縱著隨意肆無忌憚漫天炒漲房價甚至翻番了!意味著利潤也翻番了!導致恐慌性搶房!搶房大多不是為住的!都想轉手大賺一把!房價正常漲幅全年不應超過5%!可大大減少炒房搶房!即遏制炒房搶房只要三個主要調控政策:1、以家庭為單位限購!2、房價正常漲幅全年不應超過5%!3、滿5年才可轉售!……
這是限房價的問題嗎?地價限了嗎?單個人擁有房產面積限了嗎?空置房稅收調節了嗎?直接讓房產限價,讓購房者承擔更多資金利息,這是限嗎?數數過去的一年瘋長的房價錢到哪去了?(政府不缺錢收入幾萬億,房產及利益鏈者不缺錢利益翻翻,擁有房產的購房者賬面不缺錢;剩下的都是缺錢的,搞網絡經濟除外)。萬條大道不選擇,這在保護誰誰知道,董明珠、宗慶后等也知道,但不知誰能熬到最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