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近親結婚的范圍是什么
從什么到什么其實很簡單,又兩種理解,一種是鄉隨,也就是按你們當地的習俗算,這個問題上各地有自己的習俗;另一方面就是法律層面的,即:從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計起,算第一代,依此類推。如表親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親結合就是第三代。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親結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中原文如下: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父輩與子輩之間才屬于三代以內。
首先,近親超過三代關系是可以要小孩的;
其次,你和你的ta是第幾代血緣關系,如果符合法律的規定,結婚也是理所當然的(如果真的是這樣,但父輩不同意,你可以用法律和父輩理論。在這個問題上,畢竟黨都允許了,個人還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
再次,就是孩子的問題,這個問題自己看,我個人認為不是很重要,畢竟,現在很多沒有血緣關系的,生的孩子也不一定沒問題,我們生活的環境等方面的影響也很大的。但記住,這是你的人生,這也的確是個大事,所以問題最后還是要你自己定奪,別人是沒權評價的;
最后,就是倫理上的事了,你們兩家的大多數人認為沒問題就可以,記住是大多數,人永遠沒必要滿足周圍所有人的要求,能滿足大多數人就可以了!
望采納,謝謝!
婚姻法上的近親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人們常常將直系血親忘掉了,當然這是屬于亂倫的范疇了。
基于優生的考慮,很多民族會禁止或是限制近親之間的婚姻,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族之間的混血可能也是有益于人類的進步的。
有時間也別忘了看看非洲妞。
在我老家,五代以內的都算血親,是絕對禁止結婚的,同家族的十代內也會有人反對,個人理解,一代到十代之前都算近親,這個關點估計會有不少人反對。
怎么就和近親結婚這個問題杠上了呢?是有人非得近親結婚嗎?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擴展資料:
不能近親結婚的具體范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二、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近親(或稱親緣關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稱為近親婚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結婚第七條: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我國計算親等的辦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一輩為一代,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所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其次,近親結婚,他們的后代會遺傳某種隱形疾病的機率大大增加。
近親結婚包含直系血親關系的婚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婚姻。近親結婚的具體算法為從夫妻雙方具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算起,將這一代算為第一代,然后依次類推,推到夫妻結婚的那一代。這樣推算到第幾代,就是第幾代近親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