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后可以直接起訴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權轉讓是指不改變債權關系的內容,債權人通過協議而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的行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在符合規定的情形下,才有權利轉讓自己的債權。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債權轉讓后可以直接起訴嗎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一、債權轉讓后可以直接起訴嗎
債權轉讓后,在滿足起訴要件的條件下,受讓人是可以起訴的。因為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約定的原債權人因為債權轉讓行為喪失了債權人的債權,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請求權。
1、受讓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即受讓人確實取得了債權請求權。因為未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受讓人想要起訴拿回欠款的,應當確認債務人已經實際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書;
2、有明確的被告。即受讓人明確知道債務人是誰;
3、受讓人有具體的訴訟請求、理由;
當然,債權轉讓后,受讓人需要確定債權是否在清償期內,當債務已過清償期而債務人未還款時,一般需要經過合理的催告期,債務人仍舊不還款的,方可訴至法院要求其還款。
二、債權轉讓的特征
1、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讓與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以外,無須履行特別的合同的形式,債權讓與合同是否作成書面形式,不影響其效力。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讓與,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于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讓與的成立要件。
2、債權讓與具有無因性。債權讓與是基于各種原因而產生,可能基于買賣、贈與,也可能是代物清償,但不論其原因為何及其有效與否,對債權讓與合同的效力并無直接影響。這就是債權讓與的無因性。該無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債權流轉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讓人的利益。
3、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債權讓與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讓與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無處分權人讓與他人債權除非經債權人追認,否則,其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債權轉讓是否可以直接起訴是要看是否滿足法院起訴條件的情形下才行,具體的條件已經在上面介紹了,然后在起訴的時候一定要做好證據的收集,打官司就是看誰的證據多,知道嘛。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債權轉讓后可以直接起訴嗎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