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如果涉及到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話并且是各種應繳納的稅務10%以上的那么就會被稅務部門立案調查,在偷稅超過兩次行政處罰也會被進行立案調查。如果犯罪事實明確將會被依法逮捕。
一、偷稅漏稅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二、“偷稅漏稅罪”(逃稅罪)怎么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及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逃稅罪的處罰方式如下:
1、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依照我國法律對于公民和企業的基本義務規定,繳納稅務是做為公民的基本義務,也是企業的基本義務。如果企業涉及到偷稅漏稅的話,那么其相關負責人將會被依法進行調查,逮捕。犯罪事實確立的話,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