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種情況離婚證無效
首先,離婚證可謂是法律文書,不存在離婚證無效的情況!只要是由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核發的《離婚證書》就合法有效,那么我們在辦理離婚時,我們有哪些方式呢?若丟了結婚證是否還能離婚呢?
在下定決心要離婚的情況下,我們首先要知道離婚有幾種途徑。《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即雙方自愿離婚的前提下,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離婚訴訟,雙方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選擇何種離婚方式,取決于雙方是否同意離婚,雙方都同意適用前者,一方不同意的適用后者。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提起離婚訴訟需要準備下列材料:(1)原被告身份證明;(2)起訴狀(貳份);(3)證據清單(貳份);(4)證據復印件(貳份),證據包括:雙方存在婚姻關系的證據(結婚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的證據、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的證據,其他涉及家暴,婚外情等證據。
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前往法院起訴離婚,在能夠調解離婚的情況下,作調解書,不能夠調解離婚的情況下,作判決書。離婚證、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么上述也說了在辦理離婚時是需要鞋帶結婚證的,若我們結婚證遺失了,要怎么離婚呢?
1、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民政局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去民政局先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您可以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