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怎么才能算個人財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那么婚后買房怎樣才能屬于個人財產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 ? ? ? 說實話講,看到你這樣的問題,心里真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既然已經成為夫妻,所買的房產還要歸自己單獨所有,不知道你們是怎樣成為夫妻的。
假如你們沒有結婚,你把婚前房產登記為自己一個人所有,并在領取結婚證前,和對方明確這些房產是你個人的,是婚前財產,不管今后遇到什么事,都只能你自己一人獨有,只要對方愿意接受,是可以的。
而現在,你們已經成為成為合法夫妻,所購房產,你仍然希望是歸自己個人所有。就算購買房屋所花的錢都是你自己掙的,對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能忽視,也不能因此而新購房產只能屬于你自己一個人所有。有這樣的想法,夫妻還能夠共同生活在一起嗎?你們還稱得上有感情嗎?如果沒有了感情,何不離婚,到時候,你再購買多少房產,都是自己單獨所有。
夫妻需要的是相互攙扶,如果因為財產而失去對對方的信任,就試圖把自己的財產和利益最大化,不能不說是夫妻之間的最大悲哀。更直接地說,你的配偶找到了你的最大悲哀。你可以自私一點,但決不能如此自私。
我所說的話可能重了一點,請諒解。但是,說的都是實話。夫妻之間的感情,決不能為利益所綁架、為財產所綁架。
? ? ? ? 通常情況下,婚后買房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想避免這種情況,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夫妻之間可以簽訂書面協議來約定,房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
或者如果該房產屬于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 不用書面約定也是屬于個人財產, 例如,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 為自己子女買房 ,且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即使沒有書面約定也可以視為是該子女的個人財產。
或者該房產為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 ,且登記在首付方名下 ,婚后共同還貸的情況 ,一般這種情況該房屋產權依然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共同還貸及所對應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后買房怎樣才能屬于個人財產
1、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這樣婚后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如果有相關的約定,此時婚后買房屬于個人財產。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并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后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于個人財產了。
2、父母出全款,婚后可由父母出全款買房,寫自己的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這種情況下,即使婚后買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個人財產。
3、夫妻雙方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一方所有,在買房時簽訂一個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個人,就可以了。
婚后買房怎樣才能屬于個人財產
二、婚前買房和婚后買房有什么區別
1、婚前買房,房產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未來離婚,房產不參與離婚的財產分配。而婚后買房,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與離婚財產分配。
2、婚前買房,兩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購的城市,各自按一個獨立家庭計算,各自都可以買一套房。而婚后買房,兩人只能作為一個家庭計算,在有限購的城市,只能買一套房,在沒有限購的城市,買第2套房的過戶稅費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1套房要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中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婚后買房怎樣才能屬于個人財產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這樣婚后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如果有相關的約定,此時婚后買房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