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三年可以緩刑嗎
有期徒刑三年可以緩刑嗎
緩刑,又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判刑3年是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意思。緩刑4年:對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處罰結果4年內暫不執行,由特定機構對罪犯4年內的表現進行考察,決定是否執行有期徒刑3年。如果在4年內沒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是指兩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兩年之后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兩年之內累犯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適合緩刑的條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根據法律規定的,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適用緩刑的。
緩刑的期限應當在原判刑期以上,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比如如果要被判處一年的話,緩刑的期限應當長于一年,若被判處刑期為兩年的話,緩刑應該在兩年以上。
但是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累犯的不適用緩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適用緩刑。
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從輕、減輕情節后,最終被法院宣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上述法規規定才會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 犯罪情節較輕;(二) 有悔罪表現;(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1點,改變為緩刑的可能性不大。
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一般情況下都是在充分考慮的案件綜合情況下做出來的,所以法院大概率上會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
根據目前的規定,在檢察院做了認罪認罰拒絕書的,檢察院會給出一個具體的量刑建議,此時法院大概率上會采納檢察院的建議。
如果不采納的話,或者說,最終的結果和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相差甚遠,檢察院很有可能會選擇抗訴。
二審法院,有更大的可能會采納檢察院的建議。
第2點,案件具體情況不太清楚,想要有更準確的建議,最好去律師事務所具體分析,具體研究。
任何兩個案件都很難完全一模一樣,所以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絕對不能一概而論。
而你所提出的問題,或者說具體的案件,我們并不太清楚,也不太了解。
所以很難給出一個特別準確的建議。
想要了解更詳細,最好的辦法是委托一個律師,他會給你更專業更準確的建議。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就是正常在社會生活三年,不過有司法所監控的,必須給你戴個sps手機定位手表??,剛剛實行沒有幾年的,給你手表定位了的,比如你生活在這個縣城,就只能在這個縣范圍之內活動,前三個月每個星期到司法所簽到,不定時會打電話問你在什么地方,前面三個月沒個星期要寫思想匯報工作,過了幾個月可以請假去別的城市打工,不過還是一個月要回去打卡一次的,緩刑期間千萬不要再范事情,要不然就把你收到監獄去,等于罪加一等。
三年以內有期徒刑判緩刑是有一定前提的,如果有自首情節,有重大立功表現,主動提供辦案線索促使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的,有悔改表現等,都可以做為緩刑的參考。
依我之見: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四年)有期徒刑的,無論是否判處罰金和立即交付執行罰金,依法都不能宣告緩刑。
為什么都交了罰金仍不能判緩刑呢?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所謂“緩刑”,其中最為重要的法定條件規定對所犯之罪依法必須是在三年以下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法院判決時先確定一個有期徒刑期附條件的暫不收監執行的“宣告刑”。
從上述關于緩刑的法律法規定可以看出:適用緩刑的一個重要法定要件就是罪犯所犯之罪行依法必須是法定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丶拘役。
而提問者敘述本案例被告人己被法院確定主刑為有期徒刑,其刑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年),很顯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依法是不得適用緩刑。至于提問者說“已交了罰金”,因本案例罪犯所犯之罪法律規定了除判處主刑外,依法還必須判處附加刑(罰金)。法律規定:罪犯即使執行了附加刑,仍必須執行主刑。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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