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起訴后同一事實再起訴
駁回起訴后同一事實再起訴
你首先應該弄清楚這個“縣級法院”駁回起訴的理據是什么。這個在駁回起訴的相關文書中應該說清楚了。如果你確實認為需要起訴的話,可以與專業人員(律師)根據自己的證據情況,以及這份“駁回起訴”的相關文件內容,調整好起訴對象及內容,重新修改起訴書。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注意,是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這可能是上一個法院,也可能是另一個法院。這需要你根據自己的案件情況結合法院受理起訴的一般原則進行了解。如果一個具體的法院對這個案子沒有管轄權的話,會“駁回起訴”的。
1、同一事實及訴訟請求已經過法院判決確定的,不能再次起訴。2、同一事實法院沒有受理或者撤訴的,或者不是同一訴訟請求的,可以再次起訴?!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當事人須弄清楚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之間的區別。
1、駁回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起訴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原告起訴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法院則會駁回起訴。如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本人(除死亡外)應當是原告,但是,在一起未成年人為受害人的案件中,起訴時卻將他的父母列為原告,這樣,原告主體存在錯誤,因此,應當駁回起訴。再如,在雇傭關系賠償案件中,應當將雇主列為被告,但是,在起訴時卻雇員列為被告,這樣,被告主體存在錯誤,因此,也應當駁回起訴。
對于駁回起訴的案件,法院只是在程序上作出了處理決定,至于案件中到底誰是誰非,法院并未審理。因為,法院審理案件之前,首先要確定原告是不是真正的原告,被告是不是真正的被告。只有在解決了這個問題的前提下,才會進入實體審理,即到底是誰是誰非。
2、駁回訴訟請求。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能否判決原告勝訴,其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概括起來有以下三點:一是訴訟請求是否明確、適當;二是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無證據證明;三是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1)訴訟請求是否明確和適當。比如,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被告帶原告到醫院去治療;或者判決被告預付10萬元給原告,由原告自己去醫院治療。在法律上,這樣的請求是不妥當的,法院也無法對此作出判決。如果原告堅持這樣的請求,那么,法院就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主張的事實有無證據證明。比如,在借貸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主張被告借了原告10萬元錢,但是,卻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而被告又不承認,因此,法院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比如,在買賣合同糾紛中,原告認為,因為被告違約,給自己造成的精神損害,因此請求判決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因為,原告這項請求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
3、駁回起訴的案件,可以重新起訴。但是,對于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件能否再將起訴,不能一概而論。民事訴訟法中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則,而對于“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實踐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這其中的情況較為復雜,在里無法簡述清楚。因此,這里不再贅述。這里先簡單的說一個結論:大多數情況下,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件,是不可以再起訴的;如果原告認為原判決存在錯誤,可依法申請再審。
(圖片來自網絡,特此說明)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有了新的證據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駁回起訴后同一事實再起訴“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