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如何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一、破產的基本流程 (一)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二)立案審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應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 (五)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并就整頓與和解協議討論 (六)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 (七)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
公司在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破產清算程序:
1.資不抵債;
2.財務資金困難;
3.章程規定。
企業破產不是誰都能申請,而是有法定條件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由此可見,債務人、債權人或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可申請企業破產。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1.破產申請根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4.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產企業后,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5.審計、評估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6.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7.召開債權人會議由于公司破產清算,可能使債權得不到清償,或者得到清償的比例極小。因此,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中的最高權力機構。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簡單地說,破產,其實是對企業的一種保護。
如果不是有限公司,則不存在申請破產問題。
如果是有限公司,可按正常途徑做破產清算。
一人有限公司,據債務的多少可適當靈活簡化,如果債務不多,可自己清理,即使公司財產不夠還債(包括稅金),一般老板都會自己墊款付清,最后讓會計所出具清算報告,交工商稅務注銷各證書即可(這情況比較多見)。
如果債權債務糾紛多、金額大,可由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同時成立清算組、刊登清算公告、清理債權債務、直到最后注銷公司……。
1、首先,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公司破產由債權人或者公司的股東來申請;
2、其次,破產申請的受理機關是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最后,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在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那么債權人或者出資人(股東)可以申請該企業破產。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如何申請公司破產清算“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