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破產法2024最新:哪些人可以申請破產?
最近在關注個人破產法。
今天聊聊哪些人可以申請破產,是否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破產保護,需要什么條件才能申請破產。
申請個人破產的主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部法律的出臺,約束的肯定是主權范圍內的每一個人。
如果個人破產法出臺,面對的也將是主權內的所有自然人,換句話說每個人都有資格申請破產保護。
我國現在只有企業破產法,現行的企業破產法關于申請主體是這么規定的:“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這條法律明確規定,只有企業法人才能依照企業破產法清理債務。既然是企業法人,那么全部的企業法人都說有申請的資格,只要達到了法律規定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破產原因,就可以申請。
關于申請主體,企業破產法也規定了兩類申請主體:一是債權人,二是債務人。
個人破產法的申請資格以及申請主體,完全可以參照企業破產法來設計。
申請資格:一是自然人;二是個體工商戶。
申請主體:一是債務人本人;二是債權人。
這里還涉及一個合伙企業的破產清算問題,合伙企業目前無法按照企業破產法來免除債務,因為合伙企業的債務負擔是無限連帶責任。
在個人破產法的設計中,也會把普通合伙人的無限連帶債務考慮進去,在一定條件下進行免除部分債務。至于這個制度設計是放在企業破產法還是個人破產法或者是兩法合一,這主要看設計思路。
為什么個體工商戶也是一個申請主體。個體工商戶一般是以家庭財產為單位進行經營的,經營的利潤基本也用于家庭生活,在農村則表現為家庭承包戶。為什么不列家庭承包戶為主體,因為個體工商戶是經過登記注冊的,是一個法律上的獨立主體,家庭承包戶顯然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獨立主體,如果家庭承包戶出現破產原因,那么按照個人分別進行破產申請即可。
需要達到什么條件才能申請破產保護
這是目前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很多人在潛意識認定,只要申請個人破產,就能免除債務,把債務清零。
想法是美好的,但現實顯然是不可能的。包括國外的個人破產法,并不會一申請就免除債務,更不可能無限制的申請。
借著個人破產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然后企圖通過破產免除個人債務的想法顯然是不現實,也不可能。
上文提到的企業法人申請破產原因是“資不抵債”,那么作為個人破產法的破產原因也應當是“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等資不抵債等情形。
既然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申請,作為兩個不同的申請主體,需要的材料也理所不一樣。
債權人申請破產,只要證明債務人已經停止清償到期債務即可。因為是否有清償能力,是否還有錢,只有債務人個人最為清楚。這個舉證責任應當落到債務人身上。
作為債務人,想要申請個人破產保護,那么需要提交的材料要相對齊全、扎實,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是個人財產狀況說明;二是債務清冊;三是債權人名冊。
作為債務人,對于自身的情況最為了解,也要把全部的債權債務說清楚,并且不得隱瞞、造假、虛構。
在個人財產狀況說明中,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在申請時間點的前兩年的財務狀況一定要如實交代,還要現在的收入情況以及將來的收入情況。
為什么要設置在申請時的前兩年,這樣可以極大的降低財務造假、逃避債務的風險,當然也不會全部可以杜絕,在其他條文設計中,也會對此進行補漏,后續的文章再詳細分析。
以上說的這些,只是個人破產的第一步,申請主體和條件,至于法院是否受理,是否符合真正意義上的破產原因,還等待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