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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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中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出了相關規定
1、勞動者過錯性解除
①對于勞動者存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者非過錯性解除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引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
①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②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③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④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還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知工會,沒有按照要求事先通知工會的,也屬于違法解除,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綜上,如果您不存在上述所說的過錯性解除、非過錯性解除的情形,您所在的單位也不存在經濟性裁員的需要,在您不存在任何過錯的情形下與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單位主張賠償金(二倍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不屬于非法解雇,但你可以要求得到相應的保障。
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勞務關系是一種民事合同關系,盡管這種民事合同關系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仍需要遵循民事合同的一般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務合同是違約行為,只要承擔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違約責任根據不同狀況有不同的理賠方式和金額。同時,基于勞務合同關系的特殊性,解除勞務合同的行為必須受到勞動法的約束,有幾種情況是不能解除勞務合同的,具體包括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題主符合這六種情況,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訴訟維權。
即使不是這六種情形,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必須履行如下義務:1、提前告知;2、說明原因;3、給付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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