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裹損壞誰擔責?
近百萬小哥服務7000萬件快遞,如果網購包裹損壞誰擔責?
春節這些天,我們每天都會看到快遞小哥進出小區,不停地忙碌,雖然是春節,但他們仍堅守在為大眾派送物品的道路上。
受疫情影響,今年各地紛紛號召“就地過年”,快遞量也迎來春節高峰期。為“保疫情防控”、“保基本民生”,近日,國家郵政局發出通知,要求全系統行業“切實抓好疫情防控處置工作”、“各寄遞企業統籌安排網絡資源,提前做好運力和人力調配。”據統計,今年初一到初七,平均每日快遞業務量會翻一番,達到日均7000萬件上下。國家郵政局定下不打烊、不休網、不積壓的主基調,做了日處理1億件的服務能力儲備。春節期間,預計全行業在崗人數在百萬人以上。
也許我們平常并不關注這些問題,除非自己有包裹才會與快遞小哥接觸,但當全國上下都在歡度春節之時,但平臺不打烊,網絡不停歇,我們晚上下單,幾乎隔天就收到,尤其是近來各平臺推出的服務小區業務,讓我們的日常生活變得更加方便快捷,此時我們才會意識到,正是這些快遞小哥的辛勤付出才讓我們及時收到包裹。
每日7000萬件,這樣的吞吐量相信世界上哪一個國家都無法想象,而且永遠也與我們國家比不了,這么大的運量,即使各個環節保障到位,相信仍然少不了磕碰損壞的現象,網友可能真正也遇到過包裹損壞這種情況。
當然我們希望快遞或者包裹安全送達,但希望只是希望,畢竟也存在各個環節,運輸能力高低差異,假如包裹出現損壞現象,該如何賠償?所以今天給大家普及點與快遞有關的事。
其實在購買物品的過程中,產品欄有財產保險之類,意指如果你勾選保險,那就等于說你為網購的物品運輸過程中享受保險服務。雖然任何人不希望遇到異外,但保險就是讓你購買的物品放心到達。
當然一旦收到有破損的包裹,你有權向他們索賠,專家提醒為了使保險公司索賠,網友網購時盡量選默認快遞公司,包裹若損壞就可讓商家賠錢或退貨。根據《民法典》,一旦界面顯示“提交訂單成功”時,網絡交易合同已成立,若商家未經溝通私自取消訂單,屬違約行為;若商家不小心標錯價格,可請求法院撤銷合同。
知道了這些知識,以后網購包裹就要看清了,不希望包裹出現問題,但多了解知識,一旦出現情況了知道如何要求索賠。
網絡購物買買買,手指一點就輕松下單。不過收快遞后如果網購包裹損壞誰擔責?該找商家賠還是找物流公司賠呢?民法典對這方面是有新規定的,自覺守法,遇事找法,一起來看看吧~
案情簡介
王先生在河西區經營一家水果店,10月中旬,他向深圳的供貨商購買了一批進口葡萄。由供貨商通過快遞方式郵寄到天津,雙方在微信上轉賬交易。幾天后,王先生收到快遞打開一看,其中一箱葡萄的防護包裝破損,葡萄撞壞了。可商家跟王先生說,貨物寄出去時是完好的,現在出現損壞的情況應該找物流公司負責。好在王先生簽收時是當著快遞小哥的面打開包裝的,物流公司也承認是他們的責任。可即便事實清晰明了,王先生維權過程也并沒有那么順利。
買方王先生經歷了拍貨物損壞證據、找商家出示貨物價值憑證、多次與物流公司溝通、賠付程序等環節,一周之后才拿到了750元的賠償款,耗時耗力。而如果中間再出了什么差頭,物流公司也有可能拒絕負責。
法官說法
深圳那家賣方,他需要按照約定,將王先生購買的貨物按時并且完好地送到王先生的手里。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賣方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的時候,這個貨物毀損的風險就發生了轉移,由買方來承擔。
明年實施的民法典對這方面有了新的規定:
也就是說以后在買方簽收之前,貨物發生任何損失都可以找商家負責。
另一方面,商家和物流公司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
案情簡介
孫女士經營著一家農產品銷售網站,他們也遇到過貨物在運輸途中破損變質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買家是先聯系網站客服反映問題,他們再去找物流核實情況,定損過程比較繁瑣。今年開始,他們與多家物流公司簽訂協議,白紙黑字把賠償責任寫清楚。
法官說法
賣家在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物流公司)來運送的時候,他們之間已經形成了相應的物流合同關系。就他們之間的合同條款進行一個比較明確的約定,這樣即使買方最后向賣方主張權利,賣家可以依據簽訂的物流合同,向物流公司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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