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
家稅務總局12月4日發布公告,優化簡便部分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方法,從2021年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
公告稱,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也就是說,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假設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全年算賬,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采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再比如,小周為B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B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每月給其發放工資8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周每月需預繳個稅30元。采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計收入(8000×7個月=56000元)不足6萬元而無需繳稅;從8月份起,小張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每月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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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釋疑1
哪些人需要參照優化后的預扣預繳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公告》主要優化了兩類納稅人的預扣預繳方法。
一類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同時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另一類是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同樣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即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酬且扣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年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同時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取得勞務報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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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釋疑2
為什么要優化個稅預扣預繳辦法?
據了解,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后,我國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大部分僅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由于其預繳稅款與全年應納稅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進行匯算清繳,辦稅負擔得以減輕。
但也發現,有部分固定從一處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萬元的納稅人,雖然全年算賬不用繳稅,但因其各月間收入波動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無法判斷全年所得情況而某一個或幾個月份被預扣預繳了稅款,年度終了后仍需申請退稅。
前述例子中,A單位員工小張就屬于此類情況,雖然全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由于其中1月份工資薪金較高,達到10000元,因此當月需要預扣預繳個稅150元。至年終匯算時,由于全年收入不足6萬元不用繳納個稅,需要將150元個稅再退回給小張。
按照優化后的扣繳辦法,小張自1月份起便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
如果該納稅年度全年綜合所得收入超過6萬元,即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也就是前述例子中,B單位員工小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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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釋疑3
優化后的預扣預繳辦法對個稅有何影響?
該《公告》是對預扣預繳方法進行的優化,進一步減輕了納稅人的辦稅負擔。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這項便利新舉措將讓中低收入人群受益。
在新個人所得稅法的背景下,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是每月5000元,也就是全年6萬元。在具體操作上,采取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本次出臺的新舉措就是對預扣預繳方法進行優化。簡單來說,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時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的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這項新舉措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么具體有何變化?國家稅務總局也在公告中給出了一個例子。小張是A單位的員工,2020年全年的工資薪金是5萬元。2021年,A單位在1月給小張發放1萬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的情況下,按照原來的預扣預繳方法,小張在1月需要預繳個人所得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都不需要再預繳個人所得稅;全年算下來,因為小張的年收入不足6萬元,所以通過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可以退稅150元。
那么采用新的預扣預繳方法后,小張從1月份起就可以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這樣就不需要預繳稅款,也不需要在第二年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葛玉御解讀,采用新的預扣預繳方法后,中低收入人群將從中受益,主要是兩類人群。“一是工資收入不超過6萬元并且收入前高后低波動較大的中低收入人群,不再需要預扣預繳一部分稅款,增加了現金流,另外也不需要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退稅,降低了納稅的時間成本;二是上年工資收入不超過6萬元,本年工資增長,可能超過了6萬,但一直到累計月收入超過6萬元的時候才需要預扣預繳,這樣就產生了遞延納稅的效果,獲得了稅款的時間價值。”
對于稅務部門來說,葛玉御指出,由于相當一部分納稅人不需要再通過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退稅,征管成本有所降低,這也實現了納稅人與稅務局的“雙贏”。
需要注意到的是,這項新舉措并不是針對所有納稅人,而是主要針對部分工作穩定并且年收入低于6萬元的納稅人群體。不過,另一項針對所有納稅人的政策紅利已準備就緒。
記者看到,目前,在個人所得稅App上,2021年度也就是明年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大項。
針對“個稅預扣預繳什么意思”此問題已經介紹完畢,對此,葛玉御提醒:“有相關信息變動的,比如家里孩子年滿3歲了,父母到60歲了,買房租房了等等,要抓緊去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