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出現勞動糾紛怎么辦
出現勞動糾紛怎么辦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單位恢復勞動關系或支付經濟補償,但是要求單位支付補償的前提條件是,你能夠有證據證明單位存在哄騙行為(法律術語稱為“欺詐”行為)可以要求變更或撤銷。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般來說勞動者很難舉證單位存在欺詐的行為,若您有相關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發生勞動糾紛,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矛盾的產生,在當今勞動關系中也較常見。其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雙方心平氣和的進行溝通洽談,免得傷了和氣,個人失去工作,單位失去聲譽。如若此法不能解決,只能依法解決,一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二申請勞動仲裁,三法院起訴。這三種行政,法律程序只能在上程序未能解決的情況下,才能進入下一程序。同時要搜集證據,證明你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及單位的一些違反法律的證據。
出現勞動糾紛怎么辦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應做好以下工作:一、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當然,協商解決并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只是國家對當事人自行解決勞動爭議這種方式予以認可。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并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二、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三、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裁決不服,則應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四、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的有關程序進行。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民事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就勞動爭議達成協議,法院將制定民事調解書,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立即生效,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書面判決。原被告任何一方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決書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出現勞動糾紛怎么辦
首先,應該厘清矛盾點,然后對癥下藥;其次,雙方在協調過程中一定要抓主要矛盾;然后,如果協商不成,請求相關部門進行法律調節,最后,再無法處理,就只能提起訴訟,讓法院裁決。
不知道你說的哄騙具體是怎么騙的?如果哄騙你之后,你是主動提交了離職申請,那你就主張不了任何賠償。
如果你本人沒有提交離職申請,單位也沒有與你協商一致,而是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合同的,你可以主張2n或2n+1的賠償;如果你沒有提離職申請,但是與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主張n或n+1的經濟補償金。n是你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糾紛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過程中發生的矛盾。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系中的相對方,雙方均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權利義務,如發生糾紛,應當采用如下方式妥善解決;
一、和解
糾紛發生后雙方應當有好協商,和解解決相關問題。和解既有利于快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同時也有利于優化司法資源配置。
二、行政投訴
勞動者在勞動爭議發生后,可向工作地的勞動稽查大隊提起行政投訴,由勞動稽查大隊等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三、勞動仲裁
按照我國現在《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糾紛仲裁前置,勞動者可在糾紛發生后依法向工作地的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
四、法院訴訟
經勞動仲裁委依法做出仲裁裁決后,勞動者對于仲裁委做出的裁決結果不服,勞動者口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后十五天內,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
出現勞動糾紛怎么辦
如果你簽了自愿離職證明,就沒有糾纏的必要了。如果沒有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或去勞動糾察大隊舉報
首先要有證據證明你是被哄騙辦理離職,如果沒有確鑿證據你是得不到補償的,證據的搜集可以從日常微信聊天,語音錄音,書面通知等等。
一般情形下,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的途徑有以下幾種:方式一: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方式二: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方式三、向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不存在哄騙,出來工作,都是成年人了,簽的字,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說,我不懂法,就可以不遵守法律。第二,要看你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到期了由你自己提出不再續簽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由單位提出不再和你續簽是有經濟補償金的。第三,如果合同不到期,單位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也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的。每滿一年,發放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補償金標準是上年度12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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