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后未上訴可否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上述法律規(guī)定中所指的“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生民事判決”即有可能是一審判決,又有可能是二審判決。
在我國,采用的是兩審終審制度,一般情況下,對一審判決不服,都會提起上訴,進行二審程序。如果當事人沒有采取上訴這一法律途徑,而是跳過了二審,等判決書生效后再申請再審,這樣一來,法院會裁定再審嗎?今天,我們來以案說法,先看一個案例。
2019年4月24日,鄭某給某物流有限公司出具欠條,載明鄭某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1月21日共采購某物流有限公司玉米1403.24噸,應付某物流有限公司玉米款金額共計2826669.50元。某物流有限公司已收到玉米款1893239.7元,截止到2019年4月23日,鄭某尚欠某物流有限公司玉米款933429.80元。2017年采購玉米欠款產生利息金額為239739元。截止2019年4月24日共欠某物流有限公司1173168.80元。鄭某需于2019年5月20日付清所有貨款和利息。如未在約定期限內付清貨款,逾期支付貨款,按欠款金額月利率2%支付某物流有限公司利息,某物流有限公司有權在某區(qū)法院提起訴訟。鄭某承擔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
后某物流有限公司、鄭某與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書,載明鄭某為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鄭某在向某物流有限公司采購玉米的同時,亦以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名義對某物流有限公司銷售的玉米從事運輸。現(xiàn)三方通過充分協(xié)商,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欠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運費和費用,鄭某尚欠某物流有限公司玉米款相互抵頂?shù)氖乱诉_成如下協(xié)議,約定:本協(xié)議簽訂時,某物流有限公司與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確認某物流有限公司應向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為246990元。本協(xié)議簽訂后,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和鄭某均同意該款用于抵頂鄭某2019年4月24日向某物流有限公司出具的欠條中2017年采購玉米欠款產生的利息款239739元及相應利息。本協(xié)議簽訂后,某物流有限公司與湛江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本協(xié)議簽訂后,鄭某所欠某物流有限公司的玉米采購款及產生的利息款中在扣除本協(xié)議抵頂利息后,鄭某應繼續(xù)按2019年4月24日向某物流有限公司出具的欠條中的義務履行相應的還息還款的責任。協(xié)議簽訂后,鄭某于2019年5月16日給付10萬元貨款。某物流有限公司因此次訴訟聘請律師支付代理費5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鄭某尚欠某物流有限公司的玉米款933429.80元,因協(xié)議簽訂后,鄭某于2019年5月16日給付了10萬元,故尚應給833429.80元。關于某物流有限公司主張的律師費5萬元,符合雙方的約定,本院予以支持。判決:一、鄭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給付某物流有限公司貨款833429.80元,并從2019年5月21日起按月利率2%給付利息,至實際給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二、駁回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2843元,減半收取6421.5元,由鄭某負擔。
鄭某不服提起二審。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后來判決生效后,某物流有限公司才發(fā)現(xiàn),一審二審法院在判決書的內容里都支持某物流有限公司主張律師費5萬元由鄭某承擔的訴求,但是在最后判決時卻沒有寫上,于是便申請再審。
再審法院認為: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如認為一審判決錯誤,應當提起上訴,通過二審程序行使訴訟權利。在二審判決未改變一審判決對其權利義務判定的情形下,不應再為其提供特殊的救濟機制。本案一審判決作出后,某物流有限公司未提起上訴,應認定其同意一審判決無錯誤或未損害其合法權益,對生效判決不享有再審利益。某物流有限公司現(xiàn)提出申請再審與其訴訟行為相悖,對其再審申請應予駁回。
據(jù)此,我們可以知道,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當通過二審程序救濟。若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未提起上訴,法院會視為對其自身權利的放棄,不會為其提供特殊的救濟程序即不支持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