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查被告人的銀行流水嗎
律師是沒有資格直接查詢被告人的銀行流水的,但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法院有權利調查被告人的所有銀行帳戶。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執行的需要,可以向銀行調查當事人開戶情況,而銀行有協助法院調查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協助調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銀行流水哪些人可以查?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私人合法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保護私人合法財產,不僅僅表現在保護財產不受侵犯,也表現在隱私不得泄露,因此法律對個人的銀行賬戶信息保護力度比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29條明確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除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稅務局等部門,按照程序依法可以去銀行查詢以及本人帶著身份證到銀行查詢以外,其他人無權查詢,銀行有為客戶保密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不履行協助調查或執行義務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并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或者,有時候法院向律師開取調查令,由律師前往調取。
律師持調查令可以查銀行流水嗎?
實踐中很多法院會出具調查令給律師,讓律師憑著調查令去銀行查詢相關的流水記錄,很多人銀行都會給法院面子,當然也會有很多銀行拒絕查詢。
其實銀行拒絕持調查令的律師查詢銀行流水,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只有法律規定可以查詢銀行流水的單位才可以查詢。而法院調查令并不是法律規定。
并沒有哪一部法律明確規定,律師可以直接去銀行查詢銀行流水;也沒有哪部法律明確規定,律師持調查令可以直接去銀行查詢銀行流水。
雖然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給律師出具調查令,有的銀行看到法院調查令以后,也會讓律師調取。但嚴格來說,銀行有權拒絕。
不過目前很多地方,法院、司法部門、銀行等機構聯合出臺了關于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意見,對律師查詢銀行流水行為予以規范,為律師查詢銀行流水提供的可能性。
由于我國保護私人合法的財產,而銀行流水能夠反映、體現私人合法財產,因此法律嚴格規定了銀行對銀行流水有保密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除法律規定的相關機構可以查詢銀行流水以外,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進行查詢。
律師個人肯定無法查詢被告人銀行流水。但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出臺了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意見,聯合了銀行等機構對律師查詢銀行流水條件加以明確,一般律師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律師證等材料,可以向銀行調取對方的銀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