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司掛名財務負責人
給公司掛名財務負責人
這確實是個麻煩事,我想了想,感覺也沒什么好辦法,可以試著如下:
一、個人是出納,不能擔任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怎么也得是個會計來擔當,自己當不了。這個是從崗位的角度來講!
二、個人沒有中級/高級會計職稱,不能擔任財務負責人
說財務負責人對會計資質要求嚴格,需要中高級會計職稱,自己沒有,不能擔任財務負責人。
這從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角度來講,不知老板認可不認可,法律可沒有此規定。
三、個人被朋友、親戚公司掛財務負責人了
這個是任職的角度,被其他單位掛名財務負責人了,因不是代理記賬公司,一個不能同時在多家公司掛名財務負責人。
如果這條說出來,老板還想讓你在公司任職,而且還想讓你掛財務負責人。那么你可以說下邊這條。
四、只想干好出納這個工作
這時遵從自己內心的角度。只想做好出納這個工作,個人不想掛名財務負責人。不掛名,就辭職。如果老板以此威脅,那么辭職好了,如果年齡不大,出納的工作個人認為還是比較好找的。
即使短期找不到,也是要辭的。因為你這個公司潛在的風險比較大,掛名財務負責人是有涉稅等風險的。公司的實際控制既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不是公司股東的,這樣的公司最好不要去。
公司的稅務風險,以及公司高層在開票中(如果開票不是有財務負責人開的話)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合同簽署中的財務責任,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以及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都是財務負責人的風險。如果是繼任的財務負責人,一定要和前任財務負責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時間去稅務局做財務負責人信息變更,以撇清前任遺留問題對你的法律影響。
你在公司從事哪項工作?為什么公司想把你放在稅務機關系統上實名制登記為財務負責人!
財務會計專業性很強你是了解的。財務命脈不管是事業行政單位,還是企業公司,領導都特別重視。30年前分管財務的往往是單位或公司的副職,自從改革開放市場繁榮以來,都是一把手親自抓財務,你想想財務經濟管理在公司是多么重要!同樣財務負責人擔負的責任多么大?不知道你公司的規模大小,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你公司奉公守法再作一說,你不懂財務怎么知道有沒有按章納稅?
社會上少數企業,能做二、三套帳,你會審核財務的真實性合法性,你公司內審機構健全嗎?有財務總監。可能選你是信任你,你聽話。他們叫你怎么辦就言聽計從,還是你公司缺少這方面的專業人才。
現在年輕人都很聰明,相信還是會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忠心服務于公司,權衡利弊。也會有更好的前程!
自從財務負責人實名之后,也讓財務人員深深地感受到了風險的存在。
不少的中小企業,其實財稅并不規范,所以作為企業的財務負責人,是有記錄在案的,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好在財務人員能夠做到財務負責人的,通常是比較專業的,懂得把控企業的財稅風險,也知道自己的職業操守和規范,所以,不會輕易去觸碰紅線。
而如果一個并不知曉情況的局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登記為財務負責人,那么風險就比較大了。
首先,對公司的內部情況是否了解。公司的內部業務情況你知道嗎?財務上的風險清楚嗎?什么情況都不知道,最后出了問題,卻要你擔責的話,愿意嗎?要自證清白,也并非易事。
其次,財務負責人也不是好當的。雖然用你的身份證的時候,可能會說,平時沒有什么事情,僅僅是掛個名,但是一旦有了問題。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都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企業的財稅上有問題,財務部負責人可能難辭其咎。
再者,通常公司都會有財務人員,不需要用別人的身份證去掛名,而通常需要掛名的,也許是已經預料到了當中的風險而采取的避險措施。
最后,不僅僅是財務部的負責人,企業的法人、股東、高管都不是隨便好當的。有些人覺得掛了一個名,獲取了一些蠅頭小利,也同時很有面子。其實,是不知者無畏。利益的背后或許就是風險,所以,對這樣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
總的來說,“掛名”的高管盡量不要去當,在對具體情況不了解的情況下,背后可能隱含著很大的風險。所以,不管什么時候,都不要為了利益去冒險。
你若掛名財務負責人,你的會計證、身份證等信息,就必須在稅局登記備案了,若你朋友公司出現稅務上的問題,第一個被約談的,就是你,并且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好不要,風險較多
在稅務登記為財務負責人,形式上就是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的人。公司的每一筆財稅交易都可能和你有關系,特別是你沒有參與公司經營,并并不知道公司到底經營什么業務,財務是否規范,是否有偷稅漏稅嫌疑,如果出現風險,會有連帶責任,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直接將責任推給你,老板溜之大吉。
一般存在的風險方向:
1、稅務風險:偷稅、漏稅、避稅等等;
2、發票風險:公司買賣發票,虛開發票等等;
3、合同風險:具體合同的細則你都不知道,有可能就把你裝進去了;
4、公司一旦出現違法事件,成為黑名單,對你的事業、信用都可能產生影響;
5、如果公司有前任財務負責人,前任沒有處理好的事情,轉交到你手上,也說不清楚。
財務人員,會計等職業人員,如果企業財稅體系或運營不正規都會有風險,更別說你是工商登記的財務負責人。
您好,很高興可以回答您的問題!
財務負責人屬于公司高管,在公司掛名財務負責人,不論您是否真的任職,都需要擔當擔當財務負責人之責.
會計法明確規定,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在經濟及涉稅事項中與法定代表人負同等的責任。如果該公司規范經營,風險不大,若違法經營,偷稅漏稅,騙貸等,財務負責人的風險就會很大
原公司如果出現稅務風險,或被列為非正常,可能會導致自己也被拉入黑名單。
原公司成為非正常戶之后,那么綁定你為財務負責人的新公司也會跟著遭殃,納稅信用等級會被評為D級,個人征信也會有影響的。
建議您早做變更,現在變更也很方便,如果對方公司同意給您做變更,可用一證通登陸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變更稅務登記~增加4行,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種類,移動電話,~下一步~上傳新的人員身份證照片~提交,就可以把您變更了
如果對方不想給您做變更,您也可以去稅務局申請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給公司掛名財務負責人“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