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法2024年能出臺嗎
我們國家目前只有企業破產法,適用于企業法人,個人破產法還沒有出臺。利好消息是2019年7月16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隨著經濟發展,消費觀念轉變,生活方式變化,中國只用了10年左右的時間就完成了居民部門杠桿率(家庭負債與GDP的比率)從20%到50%左右的攀升,個人信用風險的愈加凸顯。下一步,我國將加速修改破產法,重點補充制定個人破產法。2019年1月14日深圳破產法庭正式成立,有利于推動個人破產保護在深圳破冰,深圳也最大可能成個人破產法啟動試點。
個人破產制度真來了后,就不用還債了嗎?債務人會付出什么代價?和“老賴”又是怎樣的關系?我們談討下,并參考我們香港地區的《破產條例》,提前了解哈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和程序。
經濟研究專家認為,實施個人破產法制度后,一旦出現個人欠債不還、逃債的情況,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宣判債務人破產。債務人如果資不抵債,也可以依法申請破產保護,在生活受到極大限制、個人聲譽受損的條件下,債務可以得到一定免除,并得到重新開始的機會,防止出現背上沉重債務后四處逃債甚至家破人亡的現象。
1.個人申請破產=免債?債務人要付出什么代價?
不論對企業還是對個人,破產制度實際上是一種鼓勵與寬容,給企業及個人一次重頭再來的機會,也是在鼓勵創新、創業,避免一次失敗就萬劫不復的局面,對社會及經濟發展、個人家庭的穩定意義重大。
不過不要以為只要申請破產就可獲得免責,更不要將個人破產等同于“逃廢”個人債務,在實行個人破產制度的國家不乏有借破產之名逃避債務糾紛的人,但破產并不是無條件的,也會帶有一定的懲戒性質,使得破產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包括聲譽、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不便。
以我國香港地區為例,破產人的破產期間為4-5年,在住房方面,破產人最長可以居住在其所有的房產內12個月,期滿后破產人必須騰退后交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將其變現償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破產人除保留必要的日常生活開支外,其他全部收入均應交付給受托人用于償還債務;破產人也不得有任何高消費行為;在信貸消費超過100港幣時,應當事先向對方告知其破產人的身份。
2.個人申請破產和“老賴”有何不同?
從破產制度的產出歷史到各國實踐來看,個人破產制度本質上兼顧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保護的是善意、誠信的債務人,而不是惡意的債務人。同時,由于個人破產制度對破產者采取一定的懲戒措施,會對個人在信譽、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個方面帶來嚴重的不利影響,所以一般人除非是萬不得已,是不會輕易申請破產的。
相似處:對破產者的消費限制與有關部門對“老賴”的限制相似,但不同處:“老賴”基于失信受到種種限制后,債務不會減少一分錢;個人破產制度中,破產人受到各種限制后,因部分債務會獲得豁免,還可能“重啟雄風”。
3.簡要了解我國香港《破產條例》中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和程序
依照我國香港《破產條例》的規定,采用受理開始主義,破產程序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債務人或債權人申請破產,到法院作出破產令;第二個階段為法院作出破產令,到破產期滿后法院作出破產解除令。
香港破產管理署規定個人申請破產應滿足:(1)破產人全部收入交給受托人管理,不能買屋,不能有私車,不能有豪華家具,不能自費出國旅游,每月服裝、剪發費用不超過800港元飲食不超過3000港元等。總之,也就是不能再過奢華的生活。(2)破產期是對破產申請人的一種法律保護,在香港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投資失敗或其它因素的情況下欠下大額債務,而且個人資產已經抵不到還債的要求,為免受到債務公司的恐嚇或者威逼,破產人只好向政府申請破產,是一種政府保護行為,而政府則會收繳破產人的其它資產,房產,債券,和銀行存款等,悉數拍賣,用于清還所欠下的一部分債務,政府會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破產人一個破產限期,在破產限期內破產人的所有收入和開支都處于政府的監控范圍內,政府會根據實際的情況給予破產人基本生活保障,在破產期,破產人各項收入來源都需要向政府申報,政府會扣除基本破產人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費用后,余下的資金用來償還債務,破產后的各種開支都受限制的,比如購買著侈品,出國旅游,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目前,我國在信用制度體系、破產名錄等相適應的配套管理措施尚不健全,個人破產可能會導致個人惡意欠債后,通過破產保護的方式逃避債務,但是破產也保護了善良、誠信的人,鼓勵了想實干事的人,讓我們為建立更誠信、美好的社會而努力吧!
申請破產是要滿足相應條件的,所以說不是想破產就可以破產的,公司方面可以申請破產,個人也是可以申請破產的,要是個人申請破產的話,這個債務這些是不是就可以不還了呢。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個人申請破產能不用還債嗎
實施《個人破產法》后,一旦出現個人欠債不還、逃債的情況,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宣判債務人破產。債務人如果資不抵債,也可以依法申請破產保護,在生活受到極大限制、個人聲譽受損的條件下,債務可以得到一定免除,并得到重新做人的機會,防止出現背上沉重債務后四處逃債甚至自殺的現象。設立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在債務人出現支付不能的情形下,仍應當保護“債”的履行。也可以說,建立個人破產這樣一個制度的目的是保護那些誠信的債務人,使他們不至于因一時的商業失敗或個人財務的混亂而陷入不可自拔的地步,允許他們有基本生存的空間,并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使生活重新開始。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除企業之外,個人也大量地參與各項經濟活動,其間必然產生大量需要依法保護的債,特別是當前個人信貸的數量和規范都急劇增長,推出公平公正的個人破產制度,可以保障和促進個人信貸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取得債務豁免是個人破產的主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
個人申請破產必須是在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即便是申請了破產,也不是說就不用償還債務了。法院會根據申請人的情況對債務進行部分減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債務人申請破產后,還應該想各種辦法,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
個人如何申請破產
1、首先須說明,進入破產程序之后,法院會選任破產管理人,進行債權債務清理及財產管理,若現有財產償還債務之后,沒有剩余者,得被宣告破產。被宣告破產之后,您不能管理自己的財產,所有財產均需由破產管理人管理,且您必需支付破產管理人報酬。在債務償還完畢之前,不能解除破產之宣告。
2、若被宣告破產的話,除了您的離婚訴訟可能會受到影響之外,也會在信用記錄上顯示,因此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無法申請信用卡等等,有些法律也會限制破產人之權利,例如不能擔任遺產管理人、不能登記參選等等。3、破產之申請,須向住所地的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狀,檢附財產狀況、債權人及債務人明細(包括數額、債權性質等等)。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申請破產個人的,仍然是需要進行償還的,不可能自己欠下的債務就因為破產什么事都沒有了。那誰還敢借款給對方,在破產后要是債務還不能進行償還的,債權人可以進行起訴。你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