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發生事故誰負責
拼車的時候發生相應的交通事故的時候相應的交通事故責任還是在司機身上的,不管是有償的拼車還是無償的拼車相應的司機都是要承擔一個交通事故責任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拼車發生事故誰負責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拼車發生事故誰負責
對于拼車或搭車旅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如果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拼車一方或提供搭車機會的司機負有一定的責任,該司機應該對搭乘人員因而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即便是完全無償的拼車或搭車,對于事故負有責任的司機也無法免除法律責任,只不過相對于有償的搭車服務,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相對較輕而已。
拼車發生事故誰負責
二、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均可構成該罪的主體。
(二) 在主觀要件上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罪名,在主觀上只能是過失,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該種犯罪,而是相應地構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處罰方面也比該罪要嚴重得多。
(三) 在客體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四)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由此可見,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4個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組成的:
1、必須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3、嚴重后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三、交通肇事罪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拼車發生事故誰負責的全部內容。交通事故的責任主體一般都是相應的司機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