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與企業重組
資產重組與企業重組
你好,資產重組對于被收購公司來說往往利好,因為通常重組完成以后被收購公司的資產質量會得到改進。不過對于收購方來說往往利空,因為收購以后母公司面臨如何消化被收購公司的問題,而且在收購過程中母公司通常要溢價購買被收購公司的股權,收購成本比市場價格高。對于運營狀態良好的企業,重組就是錦上添花,再上一個臺階,對于虧損企業來說就像起死回生。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資產注入和資產重組誰好誰壞并沒有統一的概論,需要具體的問題和場景,再作具體的分析; 資產重組是指通過不同的法人主體的法人財產權、出資人所有權及債權人債權進行符合資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調整和改變,對實物資本、無形資本等資本的重新組合。
通過對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可以實現盤活存量資源、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國民經濟布局,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等宏觀經濟目標。因此,針對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積極創造條件,推進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資產注入”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把自己的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原則上注入的資產應該質量較高、盈利能力較強、與上市公司業務關聯比較密切,這樣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業績,所以市場反應會提升股價。
兩者的區別,股票戰略重組有的屬于重大資產重組,有的不屬于,重大資產重組有的屬于戰略重組,有的不屬于,相互有重合的部分!企業戰略重組(Enterprise Strategic Reorganization) ,主要由企業目標、企業使命、企業價值觀、企業文化等組成。企業戰略的重要意義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認識和利用。但是戰略也不是永遠不變的,好的戰略應當具有應對環境變化的“柔性”,在環境變化程度足夠大時,就需及時做出戰略的調整或重新規劃,而不能再拘泥于原有的企業戰略。在經過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后,企業的規模擴大了,生產能力增強了,但能否將生產力同步增大,能否保持和進一步提高企業效益是決定企業能否生存的關鍵。對企業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刻的考察和認識,進行切合實際的SWOT分析(Strength,優勢;Weakness,劣勢;Opportunity,機會;Threat,威脅),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企業戰略,以完成新企業的戰略重組“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⑴、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⑵、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⑶、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從實際看來,重大資產重組最常見的資產交易行為,就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股權,即《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 因為重大資產重組容易引發投資者對該上市公司美好未來的猜想,所以,就成了二級市場上永恒的炒作題材之一。有些上市公司發生了資產重組,但不是“重大”的,市場的炒作欲望就不那么強烈,比如 2013年3月20日披露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消息的太極股份(002368)、云南城投(600239)、棲霞建設(600533)。
一般情況下重大資產重組是利好消息,在我國只要重組不失敗,一般公司的股票復牌之后都是連續很多個漲停板,不過在連續漲停板的過程中一般人是買不到的,等一般的人能夠買到的時候該股票就已經處于高位了,隨時可能會出現調整。利好消息的原因: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在一個擁有健全市場機制、完備法律體系、良好社會保障環境的社會經濟中,企業進行資產重組可以壯大自身實力,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資產重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購兼并、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資產置換。
1,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2,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
3,雖然在重組實踐中會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及其包括的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規范,但使用的名稱仍然極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列舉的方式也不周密,甚至有點混亂,這些都為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敞開了較大的口子。
4,在我國收購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并其他企業,或采取定向擴股合并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5,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
前期主要是資產重組,后期是業務重組、管理重組。
資產重組后,需要在短期內進行總體設計和實施的工作有5個方面(制度建設和文化建設是個長期過程,可在5項工作完成后再做):
(1)愿景建構。需要重新明確公司發展大綱,描述組織形態和總部、分公司在整體組織中的價值地位及相互關系,從而在新階段下統一認識、安定心態和調整聚焦。
(2)業務建構。新業務體系及各類業務間關系?任務如何形成、開展、評價和計價?
(3)資源建構。經營資源、生產資源、研發資源需要在全公司范圍內重新配置。
(4)組織建構。適應多區域、多業務類型和多主體企業的組織架構如何搭建?科研開發等的組織體系是什么?
(5)管理建構。包括:經營管理、生產管理、科研管理和總部對分公司管理的流程、方法、制度和機制等。
企業并購: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并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產權重組:所謂產權重組,是指在社會化再生產過程中企業產權的重新組合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和企業組織形式的創新過程。包括兩個方面:
①產權結構的重新分配;
②在產權結構既定的條件下,對產權進行量的調整。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資產重組與企業重組“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