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被公司裁員,員工有權拒絕嗎?
近年來這種案例蠻多的,員工簽訂了無固定合同,開始裁員。當然,該職場人問的問題有一些漏洞,筆者再給你補充一句,應該添上,如果拒絕被強制裁員,員工該如何維權。拒絕被裁員是你的最基礎權利。
先給該職場人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如果碰上經濟性裁員,不管你是不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還是1-3年固定期限的合同,補償構成和計算方式上都是一樣的。
比如:我們熟知的華為體系,不管你是不是1-3年的老員工還是無限期合同的,補償構成方式都一樣。
當然,企業裁員,無固定期限和有固定期限在裁員補償還是有一些差別的。
《勞動合同法》第41條是這樣說,企業合法裁員,優先留用以下三類人員:
合同期較長的員工;
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
家里無其他就業人員,又需要撫養老人或孩子的員工;
條款解釋得很清楚,如果企業經濟性裁員,無固定期限的老員工是企業是要優先留用的,而有固定期限的員工是第一順位被裁員的對象。
那么,是不是員工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合同,除了裁員,企業都無法解雇?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勞動法里是這樣規定:
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在其它地方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
強迫企業與其建立勞動關系;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只要符合以上情況,企業可以以員工過失,解雇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的員工,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需要補償員工補償金的情形一般為:
員工患病或負傷(非工傷),無法勝任原來的工作;
員工經過培訓或調崗,仍無法勝任現在的工作;
《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客觀條件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企業搬遷到外地等
所以,結合以上兩點,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并不是免死金牌,只要符合了以上的情況,企業都是可以依法開除員工的。
哦,對了,還有孕婦,
案例,筆者也給大家準備好了,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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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近年裁員勢頭不減,筆者在這也提醒各位職場人一句,不管你是不是與企業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裁員都是要給你經濟補償的。企業合法,希望員工也能盡量配合協商,退一步也無所謂的,如果企業做法不但不合法,甚至栽贓陷害,就參考《勞動合同法》第39、40、41、42、46、47、87條,要求企業支付2n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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