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產權房70年以后怎么辦
大產權房70年以后怎么辦
70年的概念是由于土地出讓的性質決定的,住宅用地是70年。土地上的房屋沒有70年的概念,一直都是樓主的。只有設計壽命的概念,一般50-60年。到了50-60年后,房子被拆遷,會有拆遷補償的。到了70年后,如果房子沒有被拆,那需要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土地,但國家現在沒有出臺具體辦法,只有精神。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這是大部分人都關心的事情,辛辛苦苦就為一套房子而奮斗一輩子。最新的民法典上公布了,到期后自動續期。
房產70年產權的來源是依據國有土地出讓年限最長70年而來的。如果住不到70年有這幾種情況:
1、自然災害原因導致房產不存在了——國家會有一定補助。
2、規劃拆遷——開發商補償。
3、在未滿70年時出售。
4、滿70年后續交很少一部分土地出讓金,繼續延續。
這個問題真的很有意思,在我們國家剛出臺這個房產產權時間法律法規后有特別多的業主客戶什么的都咨詢過類似問題,我也在很多方面找過材料去理解和解答這個問題。
首先,這個產權年限主要講的是土地年限,而不是房子主體構造年限,這個方面理解就是,房子永遠都是你的,不用擔心,只是國家這個土地年限是七十年。
第二,目前國家從出臺這個政策到現在,時間也不短了,暫時還未出現七十年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情況,正常來說,房子目前的構造材料還不足以堅持七十年,就算構造可以,城市規劃上也不可能讓你存在七十年了。(倒是有部分城市商業性質的四十年產權的有的到期了,其結果就是續期,交點稅費)
最后,可能會有抬杠的說,那如果現在有七十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限到期,而房子又還在繼續使用怎么辦呢?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國家也不會強制把你房子拆掉怎么滴的,無非就是重新繳納部分稅費而已,而且我理解國家這個政策應該是只那種出售的房屋,我估計如果你這個房子一直自住,沒有出售打算的話即使到期也可以不繳納稅費。其實有點像我們現在二手房一些交易稅費一樣。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很多人也有著和您一樣的疑問,40年,70年以后我們的房子怎么辦?還是我們的么 ?我們還能不能住等眾多問題。今天我們就帶著這些問題和大家好好研究一下40年、70年的那些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得知道一下幾個問題。
什么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什么是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兩者的區別:
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屬業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房屋產權到期了怎么辦?
這是目前針對您提出答案的解釋,就目前而言還沒有給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和方式,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您可以持續關注我,我會將最新最好的房產知識分享給您!
法律規定住宅類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最高使用年限不超過70年,超過70年也不用自己擔心,物權法規定可以自動續期。
當然這里的自動續期,不是說使用權人什么都不用管,直接去房管局或土地局換個新證書就可以了,而是到期時使用權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重新核算評估土地價值,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你的商品房了。
現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已處理案例證明,土地使用權到期政府會重新核算評估土地價值,按照評估價格的一半收取土地出讓金,這樣可以給房產使用人很多優惠,所以70年到期后房產怎么處理,大家不必過于擔心,國家肯定會讓你安穩居住使用。
其實,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審視一下,現在我們居住使用的商品房,哪個開發商敢于承諾自己承建的商品樓安全使用期限可以達到70年,估計沒有一個開發商敢于承諾。我們現有的商品房基本居住使用30多年就被列入危房改造,你覺得擔心70年有多大意義。
當然很多人給自己后代子孫留下伏筆,多幾年使用年限可以省很多費用。但是每個買房人過多計較使用年限,恐怕一輩子也無法買房,只能租房居住了。
我們認為,只要自己有能力購房,不要計較使用年限多少年,直接購買就可以了。人生短暫,好多事情大家也無法預測幾十年后會如何處理,只要相信我們的國家,相信黨的領導,肯定不會錯。加油!
一,70年產權房首先是依據房屋基本壽命給出的。在正常情況下,房屋經過70年就要給重修翻新或重建,否則就會變為危房。試問,誰愿意住危房?因此只能重蓋。由誰出錢重蓋?你認為該誰出錢重蓋?!要知道,你只有7O年房權期限!特別是城市樓房,到了70年需要扒掉重建,你就必須離開。就這一點來看,70年,你只是一次付清住房租金。這是本質!
中國房屋管理依舊是國有制。如果出現70年以后此房還可以住,而且你還在里面住,由那時候給出的政策決定。
有人把資本主義私有制套到住房中,認為房屋永遠是自己的。這是完全錯誤的!既便是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它們也沒有永遠,這是因為房屋是受壽命限制的。
設想你的住房到期后成為危房,誰出資重建?要國家嗎?國家會出錢給你修房建房嗎?請不要癡心妄想了。若是你個人如能出的起這筆資金,為什么不另買一套?
二,70年產權房還是根據人囗變化狀態提出來的。實行商品房管理是2000年前提出來的,當時全國人口為12億,其中30%為城市人口并需要住房。70年后(暨2070年)國家城市人口如何變化,那時候是看不到的。因此2000年只能決定70年內的國家房地產政策。2070年以后政策由那時候的當政人根據人口變化再決定。但是房屋屬于不動產,而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這筆不動產的主權永遠是國家所有,所有的人都是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繳納房租方式可以變化,或一次性,或分批,或安揭貸款,或按年月交租,還是根據那時候的社會購買力等實際來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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