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惡意討薪怎么辦
很多工程建筑在結算的時候都會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不發,而一些包工頭就趁機打著權利的幌子去索要利益,惡意的去討薪,甚至動用武力,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采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利。那么包包工頭惡意討薪怎么辦?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包工頭惡意討薪怎么辦
1、首先第一點就是確定是否真的是惡意討薪,如果能夠確定是惡意討薪再研究接下來的應對方法,如果不是惡意討薪的話,還是應該按照流程來給人家結算的,畢竟都是農民工的勞動付出。
2、找到包工頭惡意討薪的證據,可以是一些照片,也可以是一些書面資料,還可以是一些錄音視頻等等,總之要有一個有力的說明資料,來證明包工頭是惡意討薪,讓他們的算盤無法進行。
3、請他提交相關資料,既然是討薪,自然是有很多的資料了,自己的工作就是應對這些人,那么針對他們提交的資料來一一核實,并且找出其中的漏洞,也可以制止他們的惡意行為。
4、通過媒體來曝光他們的這種無恥行為。現在媒體的力量很大,影響力也很大,尤其是一些自媒體,他們的傳播力量很強,通過他們的曝光,可以讓包工頭停止惡意討薪行為。
包工頭惡意討薪怎么辦
二、惡意討薪罪立案標準
1、刑法并未規定惡意討薪罪,這不是犯罪,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刑法只規定了惡意欠薪罪。惡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轉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行為。
2、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于自己管轄。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并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三、惡意討薪有什么法律后果
1、所謂“惡意討薪”,是指包工頭串通部分農民工,偽造證據,虛報、冒領工資,或者煽動農民工采取激進手段要挾、勒索,超額索賠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春節將至,建筑業進入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高峰期。
2、農民工返鄉前要拿回自己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討薪必須理性合法、必須注意“靠證據說話”.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事項的通知》(原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可參照下列憑證:
(1)包括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考勤記錄等。
(2)因而農民工只要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保留上述證據,在工資支付發生爭議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會助其依法維權、討回欠薪。我國司法機關近年不斷完善農民工維權機制,對施工企業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或者以討要工資為名指使農民工惡意討薪的行為,都是嚴懲不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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