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被同事打傷算工傷嗎
在單位被同事打傷算工傷嗎
不能!因為打架斗毆不在工傷范圍。是治安案件。
1、在單位上班時被同事打傷,如果符合履行工作過程中受到暴力侵害的,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在上班的時候,被同事打成二級輕傷,算工傷嗎?這個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由單位認定是否符合工傷!
只有在認定是工傷的情況下,單位才能夠負責醫藥費,誤工費……
上班時間,同事之間打架,如果不是維護單位的利益,是不能夠認定工傷的!
打架造成的醫藥費,醫保中心是不給予報銷的。由肇事者承擔一切責任,負擔一切費用!
只有保護單位的利益而受傷,享受醫保報銷,沒有打架,能夠報銷醫藥費的!
大家好,我是老九,從大三拿到公司合同開始兼職工作,二十年來經歷過國企、私企、外企和自主創業。作為傳媒公司現任策劃總監兼法務總監,職場中別的沒有,經驗滿滿。
首先,很榮幸能來回答這個問題。那么老規矩,咱們先來拆分你的問題,找出核心要點,再給出答案。首先從問題中可以知道,事件本身是你受到了傷害,需要進行索賠。這是典型的侵權行為,而直接侵權人是你的同事侵權索賠沒疑問,是否能要求企業按工傷處理呢?那么根據問題中的信息,我們可以得到答案:公司是否要承擔工傷責任的賠償,則重點要看施暴的原因。至于為什么,咱們詳細分析:
為什么同事要單方面賠償
工作中發生糾紛,導致雙方矛盾而晉級變成肢體沖突導致人員受傷時,最公平的處理方法其實是各打五十大板,相互承擔對方的賠償。因為在這類事件中,沒有明顯的對錯之分。也很難判斷誰先動手,或者說誰真正導致了現在的結果。但是,我們如果說能夠有證據確定是肇事雙方中有一方為無辜者,是單純的受害方,那另一方就是唯一的侵權責任人了。像我們看到的提問者所說,是被同事無故打傷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同事就必須承擔單方面賠償責任,也就是說你的賠償首先要問他要。
公司是否賠償關鍵只有兩個字
嚴格來說,如果公司在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的處理上沒有明顯的過錯,那么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責任和賠償的。但是如果屬于工傷標準,則公司依然需要向受傷的員工給付費用,但是錢由保險出,而不是公司出。所以雖然都是要給錢,但是性質有所區別。
至于到底這是不是屬于工傷,我們來看看關于工傷標準的法律界定:
依據中華人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中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 中的:第一款和第三款,即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從這兩條內容來看,員工受傷的時間和地點是在上班期間,也在工作崗位上,符合了法律規定的標準,但受傷的原因則存在質疑。如果說按照問題中的原有,雙方是無故發生爭執而侵權,那么企業可以依據因非工作原因和非履行工作職責,兩點進行抗辯,有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工傷。反過來說,要認定工傷,就必須證明侵權原因是和工作有直接關系。因此說這無故兩個字,決定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真是可謂一字萬金!
到底應該如何判定?
那面對這樣復雜的局面,就后可能出現的判定結果是什么呢?我個人覺得,依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如果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認定工傷是存疑的。而凡是存疑的案件,法律就不應該予以判定性的裁決。所以最恰當的方式就是進行調解,然后由企業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安慰,最終來解決糾紛。這是最合理公平的而且有效的方式了。所以,如果你想讓最后事情界定為工傷,就要注意不能用無故兩個字,否則判決就會存疑。
當然,最后老九個人建議。員工和企業商榷,最好還是認定為工傷。這樣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雙方都沒有損失,可謂合則兩利。
那么,以上就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和觀點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以。還是那句話——個人意見,自有局限,如果大家有其他看法,歡迎交流斧正!
好了,我是老九,用二十年的職場經驗為你 答疑解惑, 希望我的分析能夠給予大家一些幫助,我們期待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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