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離婚什么證據最重要?
大家都知道離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同意簽字才有法律效力,那么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而另一方離婚的意愿又比較強烈,這種情況怎么辦呢?有一個辦法就是采取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那么判決離婚中最重要的證據是什么呢?也就是起訴的一方需要提供什么證據才會對自身更有利呢?接下來律師就來詳細跟您聊一聊。
判決離婚什么證據最重要?
離婚糾紛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
1、婚姻關系的證明
2、婚后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
3、子女情況的證明,
4、財產、經濟狀訴的證明
5、住房的性質
6、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還應有其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相關法律知識:離婚訴訟舉證技巧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錄音、錄像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3、證明一方的父母長期照顧、協助撫養子女的證據。
訴訟離婚的步驟一般為:
(1)訴訟前期準備:如果你已委托律師,律師會幫你準備好全部資料,你只需要負責配合即可,如果你不委托律師的話。那么,你需要準備好以下文書(一般向法院提交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民事起訴狀》(記得要寫清楚自己的訴求以及事實理由,如果不會的話可以參考網上的范文或者請教他人)、準備你們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對方的,則需要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詢身份證號碼,等起訴立案后申請法院去調取)、相關的證據材料(例如結婚證以及與案件有關的材料等)。
(2)立案階段:首先要解決的是向哪個法院起訴?A、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離開住所地的話,那么可以在對方住所地法院或者婚姻登記地法院起訴;B、如果對方離開住所地未超過一年的,你可以到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超過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你們雙方都離開戶籍所在地超過一年的,你可以到對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其次,到法院立案時還要提供對方的住址以及聯系方式(為了方便法院送達相關文書等,如果找不到人的話,則需要公告)。你提交相關資料后,一般情況下法院會當場給你出《受理通知書》以及告知你需預繳的訴訟費用,特殊情況下會先接收你的資料,后七天內通知你是否受理該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擔心對方會轉移財產,此時或者立案前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并附上相關的財產資料,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
(3)審判階段:立案后一段期間,法院會給你送達《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等,等到開庭時,你攜帶好相關資料(切記一定要帶身份證原件,否則進不了法院)去到相關的庭室開庭。開庭流程一般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調解等。庭后,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給你,如果你不服法院判決的話,那么在你簽收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如果你服從判決的話,也需要看對方是否上訴,如果對方沒有上訴的話,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
(4)執行階段:這個階段不是必經的,如果你只要求解除你們雙方的婚姻關系,而不涉及財產分割等問題的話,就一般不需要申請執行。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或者子女撫養權問題,法院判決支持或者部分支持你的要求,而對方不配合的話,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判決離婚什么證據最重要?“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