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請假工資怎么發
工傷,對于上班族來說是極為不希望發生的,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是不可避免的。在工傷期間單位需要支付工資嗎?工傷請假工資怎么發?本期內容,我們來討論一下工傷期間的工資問題。
工傷請假工資怎么發
一、工傷不是很嚴重,公司應全額支付勞動報酬。
如果發生工傷,醫療費,首先需要由醫院開證明,然后企業的有關部門予以報銷退還100%的費用。在此期間的伙食費按企業差旅伙食補助標準的70%補償。當然,在此期間的請假不能算作曠工,公司應全額支付勞動報酬。
二、傷勢嚴重需要暫停工作,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和福利保持不變,并按月支付。 “原工資”是根據工傷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但是這里不包括加班費。例如,如果你在受傷之前的平均工資為8000元,那么你每月也應該得到8,000元。如果平均薪水高于當地的平均水平的300%的,按300%發放。如果平均工資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期已期滿,未上班的不發放工資。
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在12個月到期后需要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總計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如果構成7至10級的傷殘:勞動者應該重新回到原崗位上班,如果他不去上班,則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
如果構成5級至6級傷殘:可以保留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由公司安排適當的工作。勞動者在新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如果難以安排工作,用人單位應每月支付傷殘津貼,而無需支付額外的工資。
如果1級至4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工傷員工退出工作崗位。此時享受工傷賠償待遇,公司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工資。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單位沒有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四、如果公司在工傷期間不支付工資怎么辦?
1.如果公司在工傷期間沒有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建議首先找公司協商,可以向公司提出生活困難要求支付”生活費“,稍有一點人情味的公司都會支付的。
2.如果與公司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查實后勞動監察大隊會與公司聯系要求支付拖欠工資,我公司不支付的,根據情況勞動監察大隊會進行行政處罰,同時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
3.收集證明材料,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法律規定仲裁庭對追索工傷醫療費的案件,可以裁決先予執行,再由人民法院強行劃扣公司的資產,支付你的工傷賠償金。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假是全額工資嗎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假不超過12個月的,是全額工資。
工傷休假只發了基本工資
工傷賠付中涉及勞動者工資分為“原工資”和“本人工資”,各指不同。工傷賠償中的原工資,適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原工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二是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工傷可以休息多少天帶薪
在工傷期間職工是享受工資待遇的: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受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二是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工傷期間單位不發工資怎么辦
工傷職工在停工休假治傷期間,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可能有區別,因此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與受傷上個月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樣,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都不得以各種理由停發或部分停發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否則,其行為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勞動者工傷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其行為就屬于法律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此時,勞動者應據理力爭,應當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單位仍按月發放工資。勞動者在準備據理力爭自己的工資時,首先,要注意從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為人、用人單位的規模、用工的規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憶,您在發生工傷后的第一時間內,老板或用人單位的相應態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生活費”,而不說“工資”。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會主動支付治療期間的生活費。
經過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覺得直截了當地要工資,可能會引來不良的后果,這時勞動者就要暫時“委曲求全”了。先以治傷要緊,在傷勢治療完畢后,再與用人單位協商。
若協商無果,勞動者這時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炒用人單位的“魷魚”。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這不會影響勞動者獲得工傷賠償的權利。
2、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在地方上,一般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門一般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仍不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這時,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處理,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積極申請仲裁。如果用人單位在收到勞動監察大隊的行政處理決定后仍不執行,這時勞動者可以委托律師及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讓用人單位為其違法行為付出經濟代價。
輕微工傷休息有工資嗎
我國法律規定,對于輕微工傷是否有工資,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是在治療的期間不能工作的,在停工留薪期間由單位按月支付相應的工資。在工傷職工停止工作的期間,包括出院之后的修養期以及住院期,被稱為停工留薪期,按照遭受事故傷害之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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