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財產怎么分配
眾所周知繼承程序的開始是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如果被繼承人仍舊在世的,那么不能夠發生繼承。但是被繼承人可以在生前根據自己的意思表示分配財產。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父母在世財產怎么分配的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父母在世財產怎么分配
父母的財產成年子女不參與分割,因為屬于父母的財產,如果財產的性質屬于家庭共同共有的財產,成年子女對家庭共同共有財產的取得作出了貢獻,可以要分割家庭共同共有的財產!
健在的父母財產子女如何繼承父母健在,那么父母名下的財產應當屬于父母所有,除非父母同意把財產贈與給自己的子女。
根據《繼承法》第二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所以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不發生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
父母在世財產怎么分配
二、分家析產的注意事項
在分家析產時,應注意這樣幾點:
1、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于分割范疇的。
2、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今后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分家折產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約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4)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證人姓名;
(6)立約人、證人簽名蓋章;
(7)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三、財產繼承的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的開始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范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父母在世財產成年子女不參與分割,因為屬于父母的財產,但是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的財產。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父母在世財產怎么分配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