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休息時間受傷算不算工傷
上班休息時間受傷算不算工傷
職工在休息期間,在生活區受傷,不能認定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領導給加工作量,叫我搬運舊布草,一包一百多斤,而我是搞pA衛生的,而我的體重才五十公斤,連搬了兩晚上,第二天晚上感到腰酸痛,第二天早上下班就跟經理說了,然后去醫院檢查是腰間盤突出,腰肌勞損。這算不算工傷?
法律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保險公司應該賠付
算工傷。工傷指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一、下列情況應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作的時候要是摔傷或者其他原因受傷,算不算工傷?
首先我們看工傷保險條例是怎樣規定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工傷。
這里要求,認定工傷必須符合三個條件,第一是在工作時間,第二是在工作場所,第三是因為工作原因。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我單位單經有個職工,工作時間私自去別的車間給同事加工配件,本身不是本職工作,又對操作的機器不熟悉,私自啟動機器,造成本人傷害,經過認定,不予認定工傷。
所以,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內,工作場所發生傷害就都是工傷,要看你的受傷,和工作是否有關。
第二個問題,認定工傷,必須有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首先要認定勞動關系,如果不具備勞動關系,是不能認定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
再回到題主的問題,工作中摔傷,要看是不是因為工作中摔傷,還有其他原因受傷,就更不好說了,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假如在工作中離崗,從事別的事情摔傷,就不能認定工傷了,也就是說凡是和工作無關的受傷,都不能認定是工傷。
如果被認定工傷,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所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負責。
在單位工作時受傷、都是工傷!
工傷認定非常復雜,不能簡單一句話就斷定是否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中確實有一條關于上下班途中的規定。但是我們不要一看到上班途中受傷,就誤解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船、火車事故傷害的。
也就是說我們開車不小心撞了樹,過馬路闖紅燈,這個不算是工傷。最重要的就是非本人的主要責任。
注意這跟第5款因公外出期間,因工作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有一定的區別。因為因公外出期間,因工作受到傷害,并不一定涉及到是交通事故,而且也沒說非本人主要責任。因為,有時候工作不論對錯,可能一時疏忽就能釀成安全生產事故。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還要追究工作人員責任,這也是不合適的。
這也是工傷保險條例第1款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關于節假日加班的問題,完全不是問題。因為我們會因為工作原因,每個人的工作休息時間不一樣。節假日加班很正常,但是需要用人單位的認可,屬于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否則,我們在路上受到交通事故傷害,胡亂找個理由去加班,也是不道德的事情。
所以,這個問題要因具體情況而定。
我說你聽,每天關注勞動法
上班時間在單位地上滑倒,是否構成工傷?是要區分原因的。
滑倒,如果是因為員工之間打架斗毆、打鬧嬉戲,跟工作沒有關聯的行為造成,構成工傷的可能性不大。
滑倒,如果是因為員工負重、速度快、不小心,跟工作有一定關聯,是工作中正常的活動,構成工傷的可能性很大。
以下情況,比如員工往返食堂、洗手間,法律上屬于必要的生理需要。這些行為是恢復體力,保持繼續工作能力必須的行為,與工作存在密切的關聯,在此過程滑倒受傷也基本上都能構成工傷。
總之,工傷是一個法律事實,不是所有上班時間受傷都是工傷,是否構成工傷需要符合法律規定。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上班休息時間受傷算不算工傷“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