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上班期間受傷算工傷嗎
在學校上班期間受傷算工傷嗎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工作期間打架不構成工傷,典型的破壞工作環境秩序,應該報公安機關處理。
什么叫工傷?工傷是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了一些意外,對工人身體構成傷害才屬于工傷。
應該算工傷,在校內踢球,不是放了學在外面踢,不管法律還是人情事故,都會算工傷,不算的話告他們,有講理的地方。
學校保安,在學校工作期受傷,基本都可以認定為工傷,只是在賠付時怎么處理分不同情況:
第一種情況,學校自行招聘的保安,跟學校簽有勞務合同者,如果學校有給保安上社會保險,即按社保的工傷鑒定標準執行。如果無法給保安上社保,則由學校承擔工傷賠償。
第二種情況,保安公司派遣的保安,在學校工作期間受傷,學校和保安公司都可負責幫助賠償,還是如前述,如果保安公司給員工上了社保,仍按社保中的工傷標準執行即可,如果保安公司沒有給保安上社保,則保安派遣公司和學校按派遣協議,協商解決。
第三種情況,如果學校給該校保安購買有雇主責任險,則可以按工傷賠償標準得到賠償。因為學校是實際用工單位,與保安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鑒于以上情況,請根據實際情況再做進一步詳解。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應該屬于工傷。首先你要在第一時間去做個工傷簽定,有簽定再找教育局,要么去打官司,只有法官來認定。勝訴的理由就是國家工傷規定文件。我們這兒一個老師上課穿高跟鞋把腳傷了,開始學校只給假不認定工傷,可一做簽定,再打官司,結果學校賠了17萬元,還不讓他上班,照常發工資,給進級!
在校學生利用假期或者休息時間打工受到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可以依法向企業或者雇主獲得傷害賠償。做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學生身份考慮,其打工主要是學習外的體驗性質,不是以勞動獲取利益為主,不能按照職工工傷來處理。
還有例如,學校有實習期內的,在實習企業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雖然也不能認定工傷,但是可以要求實習工作的企業給予傷害賠償,如果學校在實習期對學生安全教育疏忽,放任企業加班加點和周六周日加班等,出現工作傷害的,學校也應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學生工不受《工傷保險條例》保護
原創首發,
有兩種情況出工傷,用人單位無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1:勞務派遣工。
這類工人簽得都是《勞務合同》,屬于用工關系。
出工傷后,用人單位無責任,不用工傷保險賠償,傷員可要求勞務公司賠償所花費用。
外出打工時,一定要擦亮眼,要簽《勞動合同》。
2:學生工。
大學生利用假期勤工儉學,屬于小時工,都不簽《勞動合同》,不受《勞動法》保護,工傷后,不能得到工傷保險賠償。
大家要知道,首先實習期和正式畢業之后工作的試用期是不一樣的,
試用期是你已經簽訂勞動合同處于試用的期間,所以必須參加社保,它是受到勞動法保護的。但是實習就不一樣了,實習期間單位是不會給你繳納社保的,因為我們國家的勞動法規定的非常清楚:在校學生實習,不是與實習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所以不屬于公司的職工。 既然沒有勞動關系,實習單位當然就不會給你交社保。所以這一點咱們要說一下。
現如今在校生外出實習的情況很常見,但由于在本質上仍然屬于學生,不符合勞動法中的勞動者,所以就不適用于相應的勞動法。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也說得非常清楚:只有職工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才可以享受工傷的醫療待遇。所以工傷保險的賠償前提也必須是職工,即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才是工傷賠償的主體。而實習生和企業沒有勞動關系,所以實習者根本不是職工,更不是勞動者,就不可能受到工傷保險賠償和其他一些相應的待遇。
既然實習的在校生不受勞動法相應政策的保護,那實習期間受到傷害就沒辦法了嗎,企業就可以不承擔相應責任嗎。不是的,企業有很大的責任。根據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在校生實習也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實習的相關協議當中,企業要表明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來保證實習學生的安全。所以即使沒有工傷保險,企業在安全方面一樣有著很大的責任。
如果真的有實習的在校生因為工作原因受傷,可以直接找企業要求賠償,不用找社保,勞動法會保護實習生享有這樣的權力。
所以大家要知道,雖然在校生實習期間因工作原因而受到傷害不能算工傷,走工傷保險,但是企業是有義務對你進行相關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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