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
工人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在公司上班(工資條或者考勤記錄),公司沒有和你簽勞動合同,那么公司屬于違法行為。你可以去公司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必須書面申請,要求公司支付你賠償金(不需要去法院也不需要去報警)。
1、關于賠償金多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從沒有簽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公司必須每個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即在原來的工資基礎上多付一倍),超過1年沒有簽合同的,法律自動視為公司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無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雙倍賠償金。
2、工傷期間沒有上班的工資也按雙倍賠償計算。
3、工傷醫療費。
只要你在公司上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如公司上班的工作服、簽到簿、工資條、胸卡牌、食堂就餐劵等。
以上這些都能證明你在公司上班工作的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剝奪勞動者勞動權利。
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
附二: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合同。
附三:勞動者有關證據搜集。
謝邀請:不知道題主用“傾訴”是何意!是不是出了事故沒人問,想找個地方討個說法呀?
假如在工地上干活出現了事故,不論你與用工單位是否鑒定了勞動合同,只要是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都應當算工傷。
工傷認定有一定的范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七條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在工作準備階段和收尾階段,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因履行工作時,受到暴力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公外出,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必經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
七、法律、行政規定,其他情形認定的工傷;
傷者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倆人以的證人證言、工資發放表、工裝等物證資料,到勞動仲裁進行投訴,要求賠償,經協商意見不統一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來判決。
發生工傷能否索賠,與是否簽訂有書面勞動合同并無直接聯系。簽有書面勞動合同,僅僅是便于證明勞公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我們可以通過其他確認勞動關系存在的要素進行認定。發生工傷能否索賠取決于兩點:一是是否構成工傷;二是工傷發生后有無過申請工傷賠償時限。
工傷索賠要注意什么
作者:陳兵
2011年1月1日,新《工傷保險條例》開始生效,新《條例》在簡化工傷認定方法和時間,提高工傷賠償方面均有較大變動,為把握新《條例》的實質,結合勞動爭議實務,筆者認為工傷索賠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一、注意對勞動關系證據的收集與保留
提出工傷索賠的前提是進行工傷認定,而工傷認定的前提則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在筆者處理的工傷索賠的部分案件中,有部分勞動者不注重對這一最基本、最關鍵證據保留,導致工傷認定程序不能正常啟動,而不得不提起確認勞動關系的司法程序,這無形中增加了工傷索賠的難度與成本。那么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哪些呢。
首先是勞動合同。書面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系,判斷勞動關系成立的基本標準。如果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規定,可以參照以下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二)、(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舉證。因此,以上相關證據平時要注意收集和保留。
二、要注意工傷索賠相關時間規定
1、提出工傷認定時間: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特殊情況可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
2、作出工傷認定時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工傷認定需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結論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3、勞動能力鑒定時間: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必要時可延長30日。
三、工傷賠償的相關受理機構
1、申請工傷認定的機構。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此外,應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對工傷的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構: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申請職業病診斷的機構: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具體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在接到診斷證明之日起30日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面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再不服,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該鑒定為最終鑒定。
四、申請工傷賠償的主體
1、職工所在單位。
2、工傷職工、近親屬和工會組織。
五、注意工傷認定需提交的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有: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
除上述三種證明文件外,根據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的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交通事故傷害或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責任裁定書和相關處理證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門裁定書。(2)復轉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本人的《革命傷殘軍人證》。(3)見義勇為的,提交民政部門的證明材料。(4)身份方面的證明材料,單位申報的,提交受傷人員的身份證、單位證明、單位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個人申報的,提交受傷人員的身份證明;親屬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工傷職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六、注意新舊工傷保險條例在賠償項目的區別
這次對《工傷保險條例》的修改,關鍵之處在于對工傷賠償的項目有了較大幅度調整:
1、提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本人工資,二級為25個月本人工資,三級為23個月本人工資,四級為21個月本人工資,五級為18個月本人工資,六級為16個月本人工資,七級為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為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為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為4個月本人工資。
2、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后,用人單位的司法救濟程序不影響工傷待遇的給付。根據新《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對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的結論不服,提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在此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七、注意在工傷中可享受撫恤金的親屬范圍
不是所有的工亡親屬都能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是“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具體來講包括: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
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
6、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
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安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八、注意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
1、申請鑒定的時間應是傷情處于相對穩定時期。
2、鑒定標準為《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鑒定》(GB/T16180-1996)
附:工傷賠償中可能適用的其他法規
《工傷認定辦法》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鑒定》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問題是: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作為一個人力資源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是: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實有為公司工作事實勞動關系,在工作中受到傷害,也同樣享受工傷應有的福利待遇,但是,可能要麻煩一些!
工傷事故發生后,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必須在30日內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60日內做出認定與否結論;并于醫療終結提出申請60內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確定工傷保險待遇。
總之,發生工傷事故后,一切處理事故程序都是單位辦理,如單位不予辦理,可向單位工會、直至上級工會求助,維護合法權益。
國家政策對工傷的認定,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則。
一.在工作的時間內,在工作的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活動導致傷亡。
二.進行工作前的準備性、或工作結束后的收尾性活動導致傷亡。
三.上下班必經路途,遭遇機動車事故導致傷亡。
四.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的,可視同工亡處理。
這條是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內容。
五.其他的情況,如在履行工作職責遭到暴力傷害、工出期間發生傷害事故、搶險救災維護公共利益受傷害、參加集體公益活動受傷害、職業病等。
工傷認定條件主要是這些,還有一些工傷認定的程序和時限等。
工傷認定須由單位提出,單位不予辦理,超過時限,責任在單位。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可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與公司協商解決,力爭由公司內部解決。
二.與公司協商不成,可以向屬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關系、工傷認定仲裁。
三.也可以向所在地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協調解決。
四.上述途徑不能解決,最后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打官司,因為法律太專業,必須請律師,如果經濟條件所限,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免費提供律師服務。
五.同時,可以求助工會,乃至地方工會,地方工會維護職工權益,還是有一定力度的。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會主持正義,還你公道的。
僅供參考。
謝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能也沒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者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是必然的聯系,只要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或者本人或者勞動者近親屬都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存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所規定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簽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統籌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遇到特殊情況,經社保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關系的確認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條件,在沒有鑒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發生事故傷害職工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是需要證據來確認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這些都需要受傷職工舉證,并將證據材料(如工作證、工作服、考勤記錄、工作群派工記錄、工資卡流水清單等)與申請工傷認定書提交給當地社保行政部門;如果社保行政部門認定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是事實勞動關系,并且所受事故傷害也屬于工傷范圍,社保行政部門會確認為工傷事故并出具工傷認定書。
反之,社保行政部門會出具中止工傷認定書。如果社保行政部門沒有確認你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你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確認雙方的勞動關系。
我是御銀河,謝謝您的關注、點贊、轉發!
農民工在工地打工受傷是常事,如果是小傷,和工地老板協商到醫院治療,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黑心老板,都會給予負擔醫藥費。
如果受傷比較嚴重,需要花費數目不小的醫藥費,首先和老板協商解決,老板同意拿錢治療,這就好辦。如果老板不想承擔責任,憑你個人能力是沒有辦法讓老板負責的,只有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除了尋求法律途徑幫助之外,利用新聞媒體給與輿論支持也是一條好的途徑,畢竟這些媒體是為人民說話的,也是比較有正義感的,通過它們的報道,輿論支持的力量是很強大的,對于你自身維權很有幫助。
董青島供稿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工人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