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私自篡改考勤記錄怎么辦
公司考勤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單位的工資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日常上班用的是指紋打卡,打卡記錄會保留在辦公系統里。那么,單位私自篡改考勤記錄怎么辦?
單位私自篡改考勤記錄怎么辦
無你簽名確認的考勤表存在瑕疵,可以質證,明確表示你不認同。如無反證,你估計得等著看看仲裁員怎么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第七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
因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爭議事實難以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作出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勞動法解釋一)
第十三條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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