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勞動仲裁并不僅僅只是勞動者可以提起的,作為用人單位也是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的。只要用人單位符合勞動仲裁的條件就是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
用人單位作為勞動爭議的一方主體,有權就勞動爭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但應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勞動仲裁可以由用人單位提出,不過這需要根據仲裁的規定進行,這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解決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問題。
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
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報酬;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三、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我該怎么辦
對于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您的救濟途徑主要有以下兩種:第一,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仍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二,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被迫辭職,并據此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您還可以據此向單位提出被迫辭職,并要求單位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標準向您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因此勞動仲裁機構是為了調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兩者的勞動爭議,自然用人單位也是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的。好了以上就是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