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員工算不算犯法
日前,貴州畢節一公司因業績不達標罰員工吃活蚯蚓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悉,法員工吃蚯蚓公司2名負責人已經被處以行政拘留。根據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已經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甚至會構成犯罪。那么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罰員工吃蚯蚓公司2名負責人被拘,體罰員工違法嗎?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罰員工吃蚯蚓公司2名負責人被拘,體罰員工違法嗎?
1、罰員工吃蚯蚓公司2名負責人被拘的具體情況:
據悉,李某系貴州畢節某裝飾公司員工,自5月以來,該公司為提升業績,對未完成工作目標的員工進行體罰,先后有多名員工受到罰款、喝生雞蛋、做深蹲、做俯臥撐、掃廁所等懲罰。5月25日,未完成工作目標的員工李某被公司懲罰吃蚯蚓,而后報案。相關視頻資料在網上發出后,一時引起熱議。
2、法律回復:
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侮辱、體罰等行為是違反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體罰員工做深蹲、做俯臥撐、生吃蚯蚓等行為觸犯了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已經是違法行為的范疇。情節嚴重者,達到了違反《刑法》對人身權利的保護相關規定的,也已經構成犯罪,可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二、關于員工受到體罰的法律咨詢
問題一: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體罰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法律回復:
1、體罰和侮辱員工屬于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也可依據規章制度并根據具體情節,對體罰員工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如要求公開道歉、停職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有體罰員工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問題二:勞動法中的體罰具體包括用人單位的哪些行為?
法律回復:
根據《勞動法》地九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回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一旦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侮辱、體罰,就已經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甚至涉嫌犯罪。以上就是罰員工吃蚯蚓公司2名負責人被拘,體罰員工違法嗎?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