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合理合法的要債
討債公司雖受債權人委托向債務人索討債務,惟其如透過合法程序如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債務人即有容忍義務,惟其如采聚眾滋擾或強暴、脅迫等不法行為對債務人或其家屬施以身體、精神暴力,極可能構成刑法恐嚇、傷害或妨害自由等罪,如債權人對於討債公司之處理方式有所指示,或預知討債公司將不法討債,此際縱然債權人與討債公司於委托契約內載明債權人對於討債行為不負任何責任或討債行為與債權人無關,恐亦難脫共犯罪責,故債權人如有委托必要,應委托合法正當之討債公司處理,以免惹禍上身。
一、討債需具備的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 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二年。二、有了憑據如何討債 第一種: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第二種:在提起訴訟前要求訴前保全。 所謂訴前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后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于,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欠債者沒車沒房沒存款,不等于他沒有財產。欠債者的工資、住房公積金、繼承他人的遺產等,都屬于他可以償還債務的資產。有的欠貸者把自己的財產投放于理財、投資等,通常不為債權人所知。
債權人應當及時起訴債務人償還欠款,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限制債務人高消費或者列入失信名單,影響債務人生活經營,讓他感到壓力。如果欠債者已婚,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欠債者的配偶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你的表述,個人認為:首先,借據有沒有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如果沒有先向人民法院起訴來有效中斷訴訟時效。其次,如果是親朋好友,且數額不大,借款人有意愿償還,但一次性履行確有困難的,可以約期歸還。不要傷了親情,因為,金錢在親情面前還是渺小的!再次,如果數額最大,你要多方面了解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如果有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來進一步減少你的損失。如果借款人一貧如洗,你應當承擔由此給你帶來的風險!最后友情提醒: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對方沒錢沒車沒存款,意味著沒有現成的財產執行,就算提起訴訟拿到判決書,申請執行后,也會遇到無財產可執行的尷尬境地。但是如果債務人有穩定工作及工資,那就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收入。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針對收入(工資),人民法院 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執行:
(一)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注釋:扣留、提取的論證與人民法院權利的銜接。
(二)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注釋:所在單位的現場談話筆錄、銀行多種流水的辦結手續。
(三)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注釋:責任承擔主體與變更追加執行主體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