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商品房退房理由
購買了商品房退房理由
作為一個從業者,告訴各位個大實話,如果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你要無理由退房是不好退的,一是涉及到違約責任違約金的問題,二是開發商根本不給你退錢,就跟你耗著,反正錢在人家手里!白用你的錢,也沒有利息,你還得賠違約金?。?/p>
下面是干貨,你真要退,就得掌握房屋的問題,哪個開發商沒點這樣那樣的問題?掌握了這些,就開始鬧,俗話一哭二鬧三上吊,在售樓處人多的地方人多的時候鬧!好使,這招!
再然后找媒體,大眾都是同情弱者的,找媒體就要扮演弱者,受害者,無辜躺槍的人!你是萬不得已才要退房的,你也沒有辦法!
事情鬧大了,這事就解決了!
切記不要拉幫結派,別找和你情況一樣的!退你一套好退,一下子幾十套,開發商也受不了,哪有那么多錢?
有用請關注我?。?!
在購買商品房后可能由于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什么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家違約的話,可以主張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話,可以索賠補足
為了便于閱讀和理解,先回顧一下問題內容:18年按揭貸款買的商品房,消防驗收一直通不過,無法辦理房產證,也沒交房。向住建部門投訴無果,詢問可否退房?
從問題描述來看,這套房子存在三個問題:一是由于消防驗收通不過,沒有完成綜合竣工驗收手續;二是辦不了房產證;三是逾期交房。
消防驗收通不過,等于是綜合竣工驗收不合格,自然無法進行正常的竣工驗收備案,也就不能辦理項目的不動產初始登記,所以無法辦理房產證(不動產證)。但是,這兩條都不能直接構成退房的理由,逾期交房則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約定逾期交付超過一定期限可以退房,則從其規定。不過,多數開發商都取消了逾期交付退房的合同條款,而只是約定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也就是按照逾期天數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買房后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退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
1、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且在爭議時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開發商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3、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開發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4、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6、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7、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導致房屋朝向、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發生變化,開發商未及時書面通知買受人,或者買受人不接受變更結果的。
8、房屋交付面積超過合同面積誤差超過±3%,買受人不接受的,這一點還要看合同有無其他約定。
9、房屋主體結構工程和地基礎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顯然,根據題主的描述,本問題不屬于上述任何一種情形。
如果開發商無限期拖延,是否就束手無策?
當然不是!盡管開發商未通過竣工驗收和不能及時辦理房產證不構成直接退房的理由,但是,我們還是有可能借助《民法典》(即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關規定,來實現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規定: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開發商如果長時間不能通過竣工驗收,就無法辦理房屋的不動產初始登記,也就不能辦理買受人的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即無法實現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因此,根據上述條款,買收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規定: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開發商項目無法通過消防驗收,意味著房屋質量不符合消防設計規范相關標準要求,綜合竣工驗收不合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題主可以首先向消防驗收部門了解一下驗收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具體情況,以及進行整改的難度。如果比較容易進行整改,可以安心等,整改后消防驗收合格了,沒有其他問題就可以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如果存在致命缺陷,整改難度大,或者無法進行整改,亦或開發商不打算整改,那就要考慮解除合同。消防驗收比較嚴格,如果施工前未經消防設計審査,且存在難以整改的缺陷,就會很麻煩。
總之,遇到這類情況,首先要摸清問題的根源所在,如果開發商不進行整改,無限期拖延,那就考慮起訴解除合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購買了商品房退房理由“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